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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局 打造实质解纷“庆阳模式”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杨玉龙 发布时间: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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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杨玉龙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广度和深度的总动员和总部署,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甘肃省庆阳市两级法院将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打造法院解纷“庆阳模式”,以审判工作现代化奋力为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贡献庆阳法院智慧和力量。

一是坚持政治领航,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要求,“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促进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职责使命。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党委主责、政府主抓、政法主战、部门主建、基层主防”社会治理大格局,提升万人起诉率在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占比,联动保障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行,共同培育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机制土壤。牢固树立“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解决”理念,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推动“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行、柔性说理与刚性审判并进、司法公正与追求效率并举、依法化解与实质解纷并重”,从源头上减少上诉、申诉、再审、信访等衍生案件,尽最大可能促进案结事了。

二是坚持共建共治,多元联动主动创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强调“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要多措并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不断拓展解纷触角,积极与公安、检察、司法、住建、工商、金融、房产、自然资源等各行业各部门联立联动、同向同力、各展所长,行政与司法进行资源整合、力量集合、功能融合、手段聚合,真正将多元解纷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神经末梢”。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变“一元调解为多元解纷”,变“单兵作战为多方共治”,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创稳”,形成衔接顺畅、协调有序、联动紧密、指导有力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加强司法建议“把脉开方”,通过办理案件深度总结分析、研究解决社会治理领域普遍性、多发性、倾向性问题,科学精准提出司法建议,协助职能部门共同解决新矛盾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打造“源头预防、非诉挺前、裁判终局”的多元治理新模式,以部门联动“加法”撬动多元解纷“乘法”效应。

三是坚持强基拓本,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传承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和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排头兵”前端延伸治理作用,人民法庭积极联络协调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多元主体,结合区域实际和辖区案件分布,加大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助推无讼乡村(社区)建设。指导培训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调解解纷功能作用,以司法确认保障调解成果,以诉前保全助力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兑现。坚持提高人民法庭办案质效,强化案件比分析,通过量化考核、动态管控、分类突破等审判管理举措,扎实推动审判质效整体提升。探索人民法庭“立调审执”四位一体办案新模式,建立“诉前—诉讼—执行”全流程纠纷化解新体系,确保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大力开展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专栏主题宣传,广泛开展特色鲜明的人民法庭调解工作“一庭一品”活动,强化巡回审判,开展乡村社区定点式普法,切实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

四是坚持科技赋能,数字化司法促推提质增效。依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融合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以在线调解、网上立案、云间开庭、电子阅卷,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深度运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小程序,坚持线下调解和线上调解相结合,远程为当事人提供智能咨询、法律法规查询、在线评估、示范文本等便民服务,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止于萌芽、化于未发。加强人民法院数字化审判平台和法答网、案例库应用,要素式审判介入智能化立案、阅卷、庭审、裁判文书自动生成,辅助法官在较短时间掌握案件全量信息,过程及时纠偏,全程留痕回溯,力求将法官从重复性、事务性工作解脱出来,把精力更多放在案情研判、规则研究等工作中,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目标引领方向,实干成就未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的时代号角。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庆阳市两级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743”总体工作思路和全市法院“稳步协调走在全省、全国前列”目标,“全链条源头治理”促推实质解纷,高质效审判抓出改革实效,以更高水平司法审判助推改革效能充分释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