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俞文海
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充分彰显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价值追求和鲜明态度。金昌法院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重大政绩,在履职尽责中书写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司法答卷。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政治建设,把牢法院工作的“方向盘”。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首先就要在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动。要把忠诚担当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正确政绩观为牵引,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坚决扛起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公正司法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要把大局意识融入日常审判工作。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往往涉及区域发展稳定的重要方面。一件破产案件的审理,可能决定着数百名职工的就业去向和多家市场主体的生死存亡;一桩涉重点工程的土地纠纷,可能直接影响一个重大项目能否顺利落地。因此,审判执行工作的政绩,不在于案件数量的多寡,而在于是否精准对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需求,是否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要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去谋划推进,定期分析涉诉矛盾纠纷的规律特点,及时报送有价值的社会治理建议,让司法裁判成为推动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力量。要把人民立场贯穿司法全过程。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不是为了得到一纸冰冷的裁判文书,而是为了寻求公平正义。检验司法为民的政绩,核心要看老百姓拿到判决后是否真正服气、矛盾纠纷是否得到实质化解、胜诉权益是否最终兑现为真金白银。要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倾听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真实评价,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审判执行,守住公正与效率的“生命线”。正确政绩观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中,核心就是要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辩证关系,追求高质量的公正、有温度的效率。要坚决守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牢牢把握“公正”这个根本要求,积极回应“效率”这一人民期盼,善于把政治、大局、国情上的考量和依照法律规定、立法精神结合起来,把法律的专业判断与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融合起来,以更优司法程序、更高裁判质量、更短诉讼时间、更实解纷效果,把更好的司法终端产品供给涉诉老百姓,切实承担起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要实现执行工作实打实的兑现效果。执行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评判执行工作的政绩,不能只看结案数字,更要看实际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看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真正得到实现。持续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用足用好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同时也要注重善意文明执行,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在依法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同时,为被执行人保留必要的生存发展空间。要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充分发挥审判质效指标对法院工作的“体检表”“指挥棒”功能,避免为了数据好看而进行“数据美容”、为了结案率而“年底不收案”、为了降低发改率而不敢依法改判等短视行为。真正值得追求的政绩,是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律职业共同体能够对裁判的说理性和规范性给予认可。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日常办案的精细化上,通过优化审判流程管理、加强专业法官会议研讨、落实院庭长“阅核”机制,扎扎实实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社会治理,做实纠纷化解的“终点站”。政绩观在社会治理领域的体现,关键在于是否甘于做“看不见的政绩”、是否善于做“治未病”的工作。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投身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格局,全面深化行政、刑事、民事、执行等各个审判领域的府院联动,大力推动商事调解、“总对总”“3+N”等机制与综治中心有机衔接,发挥相融互促叠加效应,引导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特别是多元解纷案例库,让更多矛盾纠纷以非诉方式化解,助力夯实社会安全稳定根基。要强化司法建议的反馈落实与刚性约束。在案件审理中发现行业监管漏洞、管理薄弱环节、普遍性涉法风险,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并持续跟踪反馈落实情况,这是法院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重要职责。要坚持办案就是治理,杜绝“为了发而发”的形式主义,确保问题找得准、建议提得实、对方能落实,并建立完善反馈评估机制,让司法建议真正“长牙带电”、发挥作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要持续在加强巡回审判上久久为功。巡回审判不仅是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举措,更是延伸司法触角、密切干群关系、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的有效途径。通过就地开庭、当庭宣判、以案释法,切实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这是坐在审判大楼里难以实现的治理成效。要切实推动巡回审判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将其作为人民法院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队伍建设,锻造过硬队伍的“精气神”。树立正确政绩观,最终要靠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来落实。队伍建设方面的政绩,就是看我们培育了什么样的人、形成了什么样的风气、留下了什么样的精神传承。要把实干实绩作为最鲜明的导向。坚持从审判执行一线看办案质效、看群众口碑,在其他工作岗位看保障效能、看运转水平。无论是台前审执,还是幕后保障,只要干出实绩,就应同等评价、同等使用、同等激励。真正以实绩论英雄、凭实干定去留,让每一份付出都被看见,让每一份担当都有回响,切实凝聚起全院上下同心、并肩奋进的强大合力。要把能力提升作为最核心的潜绩。政绩不仅有看得见的“显绩”,更有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坚持不懈推进学习型干警研究型团队书香机关建设,推进人员分类管理、精准培养、有序发展,着力提升政治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专业能力、科技应用能力,更好担负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历史重任。要把从严管理作为最实在的保护。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和警示教育,这是对干警政治生命最负责任的保护,也是最深厚的“潜绩”。一个法院如果接连出现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案件办得再多、再好,也很难说是合格的政绩。相反,如果一个法院风清气正、干警廉洁奉公,群众信任度高,这本身就是一笔宝贵的“政绩资产”。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让干警安心办案、放心干事。
我们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踏踏实实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项工作,用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切实推动新时代金昌法院工作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