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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来源: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 烨 发布时间: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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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 烨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为未来五年发展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全会明确的七个方面奋斗目标,为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锚定了价值坐标、提供了根本遵循。兰州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心怀“国之大者”,坚守“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的使命担当,切实把全会的战略部署与顶层设计,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兰州篇章的生动实践、制度成果和坚强保障。

聚焦“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贡献司法力量。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离不开坚实有力的法治护航。坚持以司法保护筑牢发展根基,平等保障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依法维护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与自主经营权。严格恪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精准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规范涉案财物处置流程,创新推行“灵活查封、解封转贷”等善意执行措施,严禁超标的、违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需求,依法高效审理公司治理、股权争议、金融创新、投融资纠纷等商事案件,严厉规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生态。充分释放破产审判“挽救”与“出清”双重效能,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完善“预重整+重整”模式,推行政策性(公益)强制清算,对深陷困境但具备挽救价值的企业启用“司法保护缓冲机制”,助力恢复“造血能力”;对无存续必要的“僵尸企业”加速市场退出,盘活存量资源,规范引导“放得活”“管得好”的经济秩序,为“实力兰州”“魅力兰州”注入发展势能。

聚焦“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提高”,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上筑牢法治屏障。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激励创新的关键一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司法保护,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前沿领域和新兴产业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惩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等各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营造良好文化生态。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健全完善技术调查官、专家咨询、专家陪审员等制度,探索建立技术事实查明共享平台,有效破解技术类案件审理难题,着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促进司法保护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完善证据保全、举证责任分配等机制,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引导创新主体完善内部治理,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司法建议等方式助力企业防范知识产权风险,为“创新兰州”筑牢坚实屏障。

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在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上提供司法支撑。改革与开放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司法是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依法审理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行政协议等重点案件,坚决规制地方保护、区域壁垒,保障重大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堵点卡点,助力国内市场高效畅通与规模拓展。立足兰州“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定位,持续优化涉外商事审判机制,强化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提升涉外审判人才专业素养。健全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与甘肃(兰州)国际陆港等协作,创新“综治+法院+涉外商事”先行调解机制,推广在线解纷平台应用,构建“便捷高效、公正透明”的涉外司法服务机制,为“活力兰州”“开放兰州”提供普惠高效司法服务。

聚焦“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发挥引领作用。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更是传递价值导向、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审判执行全流程,作为法律理解、事实认定、裁判说理的根本遵循,全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针对社会关注度高、道德争议突出的案件,坚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以公正裁判保护善行义举、鞭挞失德行为、匡正社会风气,做细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强化司法裁判的规范引领作用,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组织送法进村社等活动,明晰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引导公众增强道德自律、恪守公序良俗,提升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度与道德教化效能。以精神文明引领为牵引,依法审理涉文物保护、文艺创作、文创产业发展与文旅融合升级等方面案件,通过司法建议书、专项白皮书、审判研报等形式,推动解决文化领域深层次问题,助力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为“法治兰州”“文化兰州”树立价值标杆。

聚焦“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上践行根本宗旨。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用心用情审理好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社保、婚姻家庭等民生领域案件,加大老年人、妇女、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司法保护力度,健全司法救助机制,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当事人做到“应救尽救”。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坚决整治拖延立案,优化跨域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等便民服务,推行“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推进诉讼程序精细化、集约化管理,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联动和信用惩戒机制,深化“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针对涉民生、涉小微企业案件开辟执行绿色通道,及时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把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做实做细,为“幸福兰州”传递司法温度。

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在守护绿水青山上展现司法担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必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健全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体系,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关建设,完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妥善审理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障检察机关、社会组织等适格主体诉讼权利,支持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技改抵扣等生态修复责任承担方式,推动受损生态环境从“被动修复”向“主动保护”转变,为“绿美兰州”划定法治红线。

聚焦“国家安全屏障更加巩固”,在维护社会稳定上筑牢安全防线。安全是发展的前提,稳定是强盛的基础。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打击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活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黄赌毒、食品、药品、环境等领域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有效防范化解经济金融、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依法妥善审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处置风险,实现产权保护、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相统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做优先行调解,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社会风险研判预警,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平安兰州”夯实安全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