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群众身边的“小案”,连着民生、关涉民心,蕴藏着法治的大道理、社会的价值观、时代的新风尚。每一次公正裁判,都是一堂生动的普法公开课;每一份司法文书,都在明辨是非、定分止争中传递力量与温度。
今天,甘肃高院微信公众号“小案巧解”栏目正式开栏。我们聚焦陇原大地发生的典型民生案例,以小见大、以案释法、以巧破题,把法理讲透彻、把情理说明白、把解法讲鲜活,用巧思释法、巧理断案、巧策解忧,让法律条文从纸面走进生活,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可知。
近日,秦州区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小区地下车库积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告与被告某物业公司达成和解,切实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据悉,原告驾驶车辆进入所住小区地下停车场时,发现车库地面存在大面积积水,而物业未及时清理,也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或采取防滑措施。车辆行经积水区域时,轮胎瞬间打滑失控,径直撞击车库承重柱,造成车身多处受损。事故发生后,原告立即将车辆送往4S店检测,检测报告明确显示,车辆损伤为本次撞击导致的外伤,与积水湿滑的路况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因与物业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物业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等相关损失。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人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关规定,向被告物业公司释法明理,明确其对小区共有部分负有维修、养护、清洁的法定义务,此次车库大面积积水未及时处理,已构成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同时,法官也兼顾双方实际情况,耐心引导原告理性表达诉求。经过多轮沟通协调,被告某物业公司最终认可自身过错,自愿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同意赔偿部分款项,用于原告的车辆维修费用,款项将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支付。双方明确,就本次事故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此次调解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也督促物业公司正视管理漏洞。法官表示,希望物业公司以此为戒,加强对小区公共区域的日常巡查与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