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丹桂香,金秋遍地黄。
伴着淡淡的花香,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贾丽萍、王刚走进陇南汇鑫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鑫公司)开展回访,眼前是工人忙碌的身影——
有人粉刷外墙,有人更换门窗,各项更新改造工作紧锣密鼓推进,厂区内热火朝天,满是生机。
谁曾想,汇鑫公司曾一度“濒临绝境”。它能重焕新生,正是陇南中院交出的一份亮眼答卷。
危机爆发,清算还是拯救
汇鑫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6亿元,属宕昌县规模以上企业之一,公司唯一资产为沙湾水电站。
然而,由于在修建水电站期间资金短缺,公司从银行大量贷款,并高额从民间融资,深陷巨额债务危机,诉讼缠身、账户冻结,生产经营陷入停滞。
“申请破产清算前,企业太困难了,刚建成还未见收益就停产了,真是走投无路!”回想当时的处境,汇鑫公司总经理王某感慨道。
2018年7月,汇鑫公司向陇南中院提交了破产清算申请。陇南中院受理案件后,审计机构发现公司账目缺失需要调取大量的凭证,加之股东和部分债权人对公司账务意见分歧很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尽力救、加速审、促共赢!”面对困境,陇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建军指明方向。
“马上制定方案,逐条进行研判!”该案合议庭审判长贾丽萍组织审判团队立即开展专题研判,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督促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为案件重整打下了坚实基础。
府院联动,合力攻坚解困局
“司法要为‘病企’提供‘急救室’,预重整要为企业争取‘黄金救治期’。”承办法官王刚坦言。
2024年1月,经公司股东申请,陇南中院审判团队在清算状态下启动了预重整实质审查程序。
但新的问题接踵而来。
“我们有投资意向,但是法院一定要协调解决公司竣工验收等资产瑕疵问题,我们才有信心!”投资人杨某说道。
“马上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沟通协调,争取支持,解决投资人的后顾之忧。”陇南中院立即安排部署。
2024年7月20日,陇南中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并得到了陇南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竣工验收等各项手续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在对汇鑫公司清算转重整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后,2025年4月22日,陇南中院指导破产管理人公开召开评审会,经过22轮激烈竞争,成功招募到了重整投资人。
“招募到投资人,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破产管理人负责人李某感慨道。
涅槃重生,实现多方共赢
经债权人大会表决和破产管理人申请,陇南中院依法裁定将案件转为重整程序。
2025年6月27日,陇南中院裁定批准汇鑫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重整程序。
根据计划,投资人为企业注资3.68亿元,提高债权清偿率至15.46%以上,远高于破产清算状态下的清偿率,最大限度保障了债权人利益;成功保留了全体职工39人,并补缴社保、公积金,投资人承诺接手后三年内不降薪不调岗,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水电站预计每年收入3000万余元,上缴利税约500万元以上。目前,水电站各类设施正在更新换代。
这场艰难的“战役”,最终实现了债权人受益、职工就业稳定、企业稳健发展等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本案是陇南市首例破产清算转重整成功案例,盘活了企业资产3.77亿元,化解债务10余亿元。”陇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建军表示,“我们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灵活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