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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中院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来源:最高法执行动态 发布时间: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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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甘肃天水中院推动执行工作从“末端执”转向“前端治”,一体推进矛盾纠纷执前化解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近日,最高法院执行工作动态推广天水中院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执源治理)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将矛盾纠纷执前化解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院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主抓,亲自协调,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4月11日,天水中院挂牌成立全省首家中级法院“执源综合治理中心”,并指导辖区法院集中挂牌成立“执源综合治理中心”。与市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人社局、仲裁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整合各方力量,强化府院联动、协同履职,实现矛盾纠纷跨领域、跨行业实质性化解。


凝聚社会力量完善多元解纷机制

不断完善“法院+” 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努力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工作从单一治理向多元治理、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转变。清水法院积极发挥“综治中心”执前调解优势,对于经审查符合和解条件的,按照案件类型对接“综治中心”开展执前和解工作,加强对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的指导,确保小标的额、有财产保全等类型案件当场履行。


激发法庭潜力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辖区基层法庭充分发挥贴近社会、贴近群众的优势,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麦积法院探索建立“执行团队+法庭”联动机制,确定两个试点法庭,日常工作由试点法庭牵头,执行团队每周定期赴法庭共同开展执前和解工作,该院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由3月的90%下降到目前的 52.93%。


转变办案理念加强立审执衔接配合

在立案、审判中加大保全引导力度,实现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立案、审判、执行中加强沟通协作,强化调解和裁判内容的可执行性研究,避免因执行事项不明,导致执行不能。


强化督促履行提升执行工作实效

建立诉前调解自动履行、判后督促履行机制,推动形成“立案阶段考虑执行、审判阶段兼顾执行、执行阶段扫除障碍”工作模式,全流程督促生效裁判文书的履行。麦积法院严格审查双方意思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的可行性,要求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限和履行金额应符合当事人的实际经济情况,杜绝无实际意义的调解。


前置部分事项提高案件流转效率

建立执行通知前置机制,将执行程序中的执行通知书内容及风险告知书附在法律文书之后一并送达当事人。建立确认送达地址、收款账号等信息前置确认机制,立案、审判部门向当事人确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及方式,明确申请执行人完整的执行款收款账号信息。建立执行和解前置机制,执行案件立案登记前,经诉讼服务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执前和解的案件,移交执源综合治理中心开展执前和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