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考证热”温度不减,一批批的“考证人”前赴后继在考证之路上,各类培训机构瞅准市场,纷纷打出“保过”、“不过退款”等广告来进行宣传,招揽生源。有人为了省时省力,与培训机构签订所谓的保过培训协议。殊不知,这样的“保过协议”很可能让你掉进陷阱、误入歧途。
【基本案情】
90后的常某为了快速取得会计资格证书,于2020年与甘肃某教育培训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书》。协议约定常某参加该公司组织的初级会计培训辅导课程,培训公司保证常某取得国家承认的初级会计资格证,并保证证书信息在相应官方网站可查,同时约定若常某未通过考试,培训公司将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合同签订后,常某向培训公司支付了培训费用20000余元。后常某接受了教育培训公司提供的相关培训,但常某未通过考试亦未取得证书。常某多次联系该公司协商退费事宜未果,遂将培训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全额退还支付的培训费。
【法院处理】
本案中,培训公司保证常某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关证书的约定妨害了国家正常的考试管理秩序,双方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背了公序良俗,因此,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应属无效。案件审理过程中,培训公司称其仅提供考前报名指导及培训服务,没有保过义务且未取得证书是常某自身考试未通过造成的,其已按约定履行辅导义务,因此不同意退还培训费。承办法官耐心向当事人讲解法理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围绕双方签订的协议逐项释明。最终,常某与培训公司达成庭外和解,培训公司同意返还培训费,常某自愿撤回对该培训公司的起诉。
【法官提醒】
当前社会飞速发展,知识更新迭代,提升学历追求进步的想法无可厚非。国家设置考试程序是希望通过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选拔出符合要求的人才,报考者应当根据自身条件按照正常考试程序取得证书。考试培训是为了提升知识和能力,不是给成绩买“保险”,通过考试的唯一方式是靠自身努力,任何外力帮助均只能起到辅助作用,不能因缴纳了高额培训费用,得到了“保过”承诺后就自认为高枕无忧,即便最终培训机构依约退还了培训费,但备考过程中付出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是金钱无法弥补的。一定要对“保过”宣传保持理性,谨慎签订合同,避免因退费维权引发纠纷,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