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清晨,天气乍暖还寒,为维护申请人胜诉权益,由永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三名干警和西河法庭一名干警组成的执行小组踏上了异地执行之路。对已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控,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异地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根据案情与线索对身处异地的“老赖”发动“精确打击”。
执行小组首先驱车赶往兰州市红古区,对在申请人王某某等人与被执行人柳某某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中的被执行人柳某某进行调查,通过向其住所地村民委员会、邻居走访调查,初步掌握了柳某某基本情况,并成功在其家中约见了柳某某。柳某某表示,广州某蔬菜收购公司拖欠自己蔬菜款导致自己未能及时给付农户娃娃菜款,目前自己和该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在胜诉后将第一时间付清所欠农户欠款。 在天水市某县,执行小组在当地派出所、村委会、社区的配合支持下,经过两天蹲守成功将一直无法联系到的被执行人苟某某控制。苟某某共计拖欠永昌县某村28户村民土地流转费近40万元,拖欠该村部分村民劳务工资近2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一直无法联系到其本人,经网络查控未发现苟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执行小组在成功找到苟某某后,通过电话、微信和各申请人逐一沟通,在苟某某承诺分期交纳案件款、并提供了相应担保后和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在定西市临洮县和兰州市城关区、榆中县,执行小组还详细调查了其他几件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张某某、王某某、甘肃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某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财产情况、公司经营状况,为后续执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今后的工作中,永昌法院执行局将以扎实开展“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通过网络查控、执行干警实地调查全方位执行,不放过每一个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全力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