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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诉讼“一把钥匙”打开批量纠纷“千把锁”

——甘州区人民法院精准运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
高效化解系列劳动争议案件

来源:张掖甘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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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而批量劳动争议纠纷的集中化解,则是检验基层司法治理能力的“试金石”。2025年以来,张掖市某化工公司因经营困难长期停产,数十名职工集中追索劳动报酬、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权益,大量案件涌入法院。面对这批诉求高度集中、矛盾尖锐对立的系列纠纷,甘州区人民法院没有选择“一案一审”的传统路径,而是精准运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采取“精选个案树标杆、示范裁判明尺度、批量调解提质效、源头治理防风险”四步走路径,成功实现数十起纠纷一揽子化解,为同类批量劳动争议的高效处置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从“就案办案”到“以案破题”

示范性诉讼的核心在于“选好一案、带动一片”。甘州区法院在立案阶段即建立批量案件识别过滤机制,对同类主体、同类诉求、同类法律争议点的案件进行集中研判,第一时间与上级法院和劳动仲裁机构会商,准确把握“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的适用条件,而非机械地逐案立案、逐案排期。

本案中,数十起案件虽然单案标的额不大,但劳资双方矛盾尖锐——一边是职工“上有老下有小,就想讨回血汗钱”的焦急无奈,另一边是企业“已停产多年,要钱没有”的抵触对抗。若逐案审理,不仅耗费大量司法资源,还容易因诉讼周期漫长进一步激化矛盾。甘州区法院正是通过立案阶段精准识别,果断确定了“示范诉讼引领、批量调解兜底”的整体化解思路,为后续工作明确了方向。

用“个案标尺”确立“类案规则”

示范判决的权威性,取决于示范案件的审判质量。甘州区法院从已受理的批量案件中,选取最具代表性的案件作为“示范样本”,优先排期、集中审理,在庭审中全面查清企业停工停产期间职工工资认定标准、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等核心争议问题,并邀请同类案件当事人旁听,让庭审过程成为一次“公开的法治课”。

通过精细化审理,示范判决对“停产期间工资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基数如何确定”等共性问题给出了明确答案,确立了统一的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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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案示范”带动“一片化解”

示范判决生效后,甘州区法院迅速启动批量调解程序。承办法官将同类案件当事人集中通知至审判法庭,以示范判决为“参照标尺”,用一整天时间开展集中释法和梯次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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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面向职工群体,法官结合示范判决的裁判要旨,精准释明类案裁判规则、举证责任分配和法律后果,帮助劳动者理性评估诉讼预期,引导其与公司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另一方面,面向企业一方,法官充分考虑公司长期停产、经营困难的实际处境,帮助细算“经济账”“时间账”“信誉账”,引导其以分期支付的方式履行剩余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义务,既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预留了恢复经营的缓冲空间。

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以明确的法律规则为底线的利益平衡。正是因为有示范判决确立的裁判标准作为参照,双方当事人才能在理性预期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合意,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从“化解一案”到“治理一域”

“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司法理念,不仅要体现在个案的批量化解上,更要延伸至前端预防和源头治理。该批系列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避免了数十名职工与企业的矛盾进一步激化,更有效统一了同类案件的裁判尺度,为辖区内类似劳动争议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

在治理延伸层面,甘州区法院形成了三项可推广的做法:一是坚持裁审衔接,确保裁判标准前后统一;二是强化风险预警,在审理中发现企业经营风险信号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防控;三是深化类案总结,通过对批量案件的集中研判,梳理出劳动争议领域的高发问题和共性问题,为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司法建议。下一步,甘州区法院将紧紧围绕“解决一个案件、引导一类纠纷、推动一片治理”的工作思路,不断提升批量纠纷化解质效,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