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关于实施重要档案数据异地异质备份的安排部署,确保人民法院档案数据安全,近日,甘肃高院及定西、天水、庆阳、金昌、嘉峪关、兰铁等六家中院电子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组一行赴黑龙江高院及齐齐哈尔、大庆、绥化三家中院开展电子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
甘肃高院与黑龙江高院,天水、金昌中院与齐齐哈尔中院,庆阳、嘉峪关中院与大庆中院,定西、兰铁中院与绥化中院分别举行了电子档案数据异地异质备份的交接仪式,签订了电子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协议书和保管清单,交接了防磁柜钥匙,封存保管了备份电子档案数据约216TB。
在异地备份期间,工作组一行先后实地参观调研了黑龙江高院及齐齐哈尔、大庆、绥化三家中院的档案库房,听取了电子档案收集、归档、保存等具体操作流程的介绍。并就纸质档案存放、档案管理、诉讼档案信息化建设及电子档案深度利用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交流。双方均表示,要以此次电子诉讼档案数据异地异质备份工作为契机,持续交流学习,不断提升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水平;及时联系沟通,严格执行工作要求,定期检查、更新数据,确保档案数据资源安全可靠、长效保存、长期可读;加强合作研究,探索跨省电子诉讼档案异地借阅及深度利用,切实提升为民、便民、惠民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