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甘肃高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再审申请人再审申请人敦煌市隆丰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杨涛、敦煌市隆丰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及一审被告敦煌市聚丰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高丰平、席忠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