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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府院联动 共同推进法治建设”新闻发布会

来源:甘肃发布 发布时间: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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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加强府院联动 共同推进法治建设”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周忠宇,省法院常务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马剑勇,省法院副院长席小鸿,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宝明,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文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吉永锋,共同介绍我省加强府院联动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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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主持人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新闻发言人 刘晓文


发布人


省政府副秘书长 周忠宇


省法院常务副院长、新闻发言人 马剑勇


省法院副院长 席小鸿


省司法厅副厅长 马宝明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刘文玺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吉永锋


周忠宇: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府与人民法院的工作协调,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促进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近期,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一、出台《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法治是现代文明的标志和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省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政府各项工作高效运行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监督和支持政府工作,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高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央层面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规划两纲要”及我省“一规划两方案”对政府依法行政、法院公正司法和加强府院联动都有明确要求。近年来,我们聚焦重点领域在府院联动上作了一些探索实践,形成了一些创新举措和有益经验,在全面推进我省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的新形势新要求下,有必要全面系统梳理我省府院联动的探索创新和有益做法,以文件的形式总结固化下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省省级层面府院联动机制的正式建立,也是府院联动从部分领域的探索向体系化、规范化、制度化安排的提升。从意义上来讲,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加强府院联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推进行政和司法资源整合、力量集合、功能融合、手段聚合,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是系统、整体、协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实际行动,也是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体,助推法治甘肃、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  

加强府院联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当前,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更趋多元化。建立健全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能有效凝聚各方面力量,更为系统地提供便民、利民、惠民的公共行政服务和司法服务,有效解决实践中存在的行政违法、破产僵局、金融风险、环境污染、执行难、信访不畅等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可预期、有尊严、有温度的法治环境下安居乐业,实现良法善治的目标。  

加强府院联动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当前,我省正处于蓄势待发、爬坡过坎、追赶进位的关键阶段。《意见》的出台,一方面,有助于发挥法治稳预期、固根本、利长远的作用,更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励创新、激发活力、维护公平,为市场主体营造更稳定、更公平、更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催生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另一方面,有利于发挥府院各自职能优势,在共享信息资源、合力化解纠纷、防控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实现执法与司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解决好我省法治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就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府与人民法院工作的协调联动,从指导思想、重点工作、联动方式、保障措施四个方面作了规范,重点明确了十项工作任务:  

一是联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加强对行政争议特点规律、行政执法共性问题的分析研判,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规范行政机关应诉工作。  

二是联动破解企业破产难题。提出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原则,强化协作配合,稳妥推动企业破产重整。健全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机制,提升破产案件审理质效。  

三是联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调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平等保护理念,进一步健全信用体系,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形成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四是联动建立金融司法协同机制。提出成立金融司法协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金融司法协同机制,对进入诉讼程序的金融案件一体化办理。  

五是联动保护生态环境。提出府院相关部门共同建立省级环境执法与环境司法协同联动机制,通报、会商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合力推动建设山川秀美新甘肃。  

六是联动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提出建立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案件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七是联动解决执行难问题。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健全查找被执行人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完善民事执行与税务部门税费征缴协作机制,推动诚信政府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八是联动推进纠纷多元化解。进一步深化巩固已有诉调对接工作成果,推动纠纷源头化解、诉前化解。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深度运用。  

九是联动化解信访案件。提出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对疑难复杂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加强沟通研判,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拓宽司法救助资金渠道,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十是联动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法院开放日、巡回审判等制度,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三、《意见》的特色亮点  

一是突出实体化、联动范围广。成立了省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省法院主要领导同志任副组长,省信访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等2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基本涵盖了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政府部门参与联动的范围更广泛更全面。为确保联动机制的实体化运行,由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是突出系统化、联动方式活。在联动内容上,近年来的我省的探索实践,主要围绕行政诉讼、破产审判等专业领域展开,此次出台《意见》,我们坚持系统思维,突出司法职能向前延伸、行政职能向后延伸,联动范围得到全面系统拓展。在联动体系上,注重在府院联动的大框架下,推动多层次的系统性联动,特别是鼓励省直有关部门和省法院各庭室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专业化的业务联动,市州、县市区政府和中级、基层法院因地制宜设立各类专业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努力建设各方面、各层级畅通有序的联动机制。  

三是突出制度化、联动措施实。明确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适时召开会议,会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涉法问题以及重大案件处理和重大紧急事项处置工作。建立重大信息共享和执法司法能力共同提升机制,府院加强有关司法解释、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信息互通,加强社会信用基础信息共享,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开展联合调研、联合培训、联合发布典型案例,促进执法司法裁量标准统一,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府院联动机制落实落细、取得实效。一是增强法治思维,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组织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自觉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咨询专家、公职律师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决策失误,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发生。二是加强府院联动,进一步构建良性互动格局。持续健全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具体措施,及时通报会商府院联动情况,对于单项业务工作、重大案件处理、重大紧急事项坚持府院共同会商、明确标准、解决难题,防止衍生社会问题。三是强化诉源治理,进一步健全多元解纷机制。组织推动各级政府建立诉源治理和矛盾多元解纷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矛盾纠纷化解职责,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仲裁、行政调解等方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提升诉源治理效果。四是提升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推动重点部门和行业领域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细化执法标准,创新执法方式,规范行政裁量权,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持续提升执法效能和公信力,助力法治甘肃、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马剑勇:  

今天,甘肃省人民政府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日前印发的《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该《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各自职能优势,在共享信息资源、合力化解纠纷、防控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实现执法与司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对促进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省政府副秘书长周忠宇介绍了《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创新亮点,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府院联动的高度重视。全省法院将以此为契机推动我省审判执行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下面,我介绍下省法院探索府院联动的情况。  

一是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功能,通过与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保证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引导其“出庭又出声”“出庭出效果”,在制度上保证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在坚持依法监督基础上延伸司法职能,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近年来提供意见咨询1400余条,提高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创建“三个一”工作机制,即一次调查、一次庭审、一次座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巡回审判6000余件,就地化解争议5000余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开创了枫桥经验的甘肃版本。近年来全省法院与行政机关开展府院联席会商2180余次、府院联席会议65次,开展重大案件座谈1200余次,发布行政白皮书54次,提出司法建议200余条,帮助行政机关“抓前端、治未病”,善意文明执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再出新举措。在协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紧盯执行合同、司法程序质量、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核心指标,制定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和“十个坚决落实”,梳理下发《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第一批制度机制清单》共73项,着力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化水平。在企业破产重组方面,由政府和法院共同完善破产规则的实施机制,司法负责程序引导,激励和约束市场行为,政府负责配套行政资源,处置破产衍生问题。目前全省法院成立1个破产法庭(庆阳),14个市州中院和基层法院实现破产案件审判组织、专业力量全覆盖。省法院发布《甘肃省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单》,通过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遴选和管理,提升办理破产案件的质效。如在恒康医疗破产重整案中,省高院指导陇南中院精心选任破产管理人,及时启动府院联动机制,陇南市委、市政府与陇南中院围绕职工安置、金融风险、社会稳定等工作制定预案,加强衔接会商,提前防范化解审理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问题。通过重整程序,帮助企业修复信用,重返市场。在金融司法协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积极筹备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建设,在兰州地区实行金融案件集中管辖,有效提升金融案件办理质效和执行力度,通过集中研判金融风险态势,向省委、省政府提供工作建议和决策依据。  

三是服务新发展格局再赋新动能。在创新发展方面,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检察院、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转发<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加强种业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我省种业振兴。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共同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达到了54.16%,实质性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促进专利技术的普及应用。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建立和完善环境执法与环境司法协同联动机制,通报、会商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联合开展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保护和甘肃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省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报送的两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为省政府出台环境资源保护政策法规和开展执法专项活动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  

四是联动破解执行难再显新成效。在解决执行难方面,始终把能动司法贯穿执行工作始终,着眼于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孤立办案、机械执行。聚焦法院查人找物费时费力的情况,推动与公安、银监局、不动产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出入境管理局等单位联合建立“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真正实现“一网通办”打通“信息孤岛”“法院+X”的执行联动网已初具雏形。法院与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及时报送联合惩戒的实施和撤销信息,既确保执行力度又重视权利保护。建立会商机制,督促涉党政机关案件及时主动履行义务。通过联动机制,全省法院累计执结案件10638件,执行到位金额22.36亿元,发放案款6.92亿元,用“真金白银”兑现了胜诉当事人权益。  

五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再添新亮点。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协调、社会组织参与的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释放多元解纷效能。先后与省工商联、总工会、银保监、省妇联等13家单位建立“点对点”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省法院委派“点对点”调解案件15955件,成功调解10150件,成功率63.62%,专业解纷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的成效不断凸显。在联动普法方面,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派出师资力量,开展对政府工作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方面的培训。开展“八进三宣传一体验”活动,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军营、进边远山区、进革命老区、进民族地区普法,体验“法院开放日”,让人民群众近距离感受法院及法官工作、生活情况,接受法院文化熏陶。府院良性互动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点落实《意见》:  

一、联动机制高效运转。省法院积极参加,府院联动领导小组组织的联席会议,会商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涉法问题、重大案件处理情况和重大紧急事项。根据工作需要,省法院相关业务庭室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专项联席会议。各中基层法院也将在府院联动的框架下积极与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开展多层级、多领域的联动。  

二、信息共享融合资源。加大政务和司法数据资源整合力度,特别是做好执行案件信息共享,提升法院找人查物的效率和联合惩戒的力度。健全破产企业信息共享制度,联合开展困境企业动态监测,推动市场资源优化重组。共享诉前调解信息,切实提升政府、法院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的效率。  

三、司法服务职能前移。紧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加强行政执法与法院司法协调配合,司法服务前移,预防化解行政争议。针对个案或类案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送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规范行为、完善管理。对于行政机关不反馈、不落实司法建议的情况,要及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加强业务研讨以及培训共享等机制,统一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的标准尺度,促进执法和司法水平共同提升。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新形势下加强府院联动,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以《意见》出台为契机,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不断开创我省府院联动十项工作的新局面,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甘肃实践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记者问答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如何协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席小鸿:  

解决行政争议,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近年来,我们通过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协同,强化诉源治理、综合治理,有力推动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一是通过联席会议协商协作机制,促进执法司法标准统一,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全省法院与行政机关府院联席会商2180余次、提供咨询意见1400余条,为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二是通过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与行政复议机关通报交流工作情况。制发行政审判白皮书,通报行政机关应诉败诉情况。对行政执法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分析梳理,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并抄送复议机关,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通过行政争议联动化解机制,力求以和解调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探索建立行政纠纷协同化解中心,对于因重大改革措施出台、重大政策制度调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开展联合调处、合力攻坚,促进行政争议“一揽子”解决。  

四是通过日常工作互动交流机制,促进业务能力提升。省法院联合省司法厅等机关举办一体化业务培训班,法官、行政复议人员同堂培训,把司法理念、裁判标准向前传导至行政执法环节,促进提升行政机关执法和复议工作水平,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在诉前。  


《意见》在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方面有哪些积极的作用?  


马宝明:  

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行政机关负责人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出庭应诉理应是法治社会的常态。行政机关负责人一次出庭应诉就是一次尊法守法用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与行政相对人平等对话沟通,“面对面”辩法析理,不仅彰显了法治思维,而且向公众表明无论是“官”还是“民”都必须依法依规办事,依程序处理问题。近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始终着力推动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确保群众“告官能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尽出”“出庭又出声”。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省司法厅联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法院印发《关于做好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施办法》,通过持续推动,2023年上半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达到预期效果。此次出台的《意见》更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应诉工作,规范政府依法履行答辩举证、出庭应诉等诉讼义务。下一步省司法厅将继续加强与省法院的沟通联系,通过有效措施指导督促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化解矛盾的作用,由“关键少数”针对“关键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我省知识产权协同保护都有哪些具体措施?


吉永锋:  

近年来,全省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衔接,先后制定印发《关于落实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细则》,各地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也开展了一些有益探索,兰州知识产权法庭与省农业农村厅签订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框架协议,共同在张掖市建立种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站,从机制建设与工作衔接两个维度,强化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衔接,形成种业保护合力,陇南市法院与陇南市市场监管局签署了《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备忘录》和《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的备忘录》,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严密、协同保护机制运行更为顺畅、大保护工作格局更加完善。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申请强制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民事诉讼与关联授权确权行政程序的协调审理、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等重点领域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合作,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请问各级法院在深化府院联动、凝聚解纷合力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席小鸿:  

近年来,全省法院在府院联动背景下,不断强化与相关单位的多点联动、多元互动,共同织密矛盾纠纷化解网,筑牢社会治理防护墙。省法院积极拓展多元解纷“朋友圈”,相继与省工商联、省总工会、银保监、省妇联等13家单位建立“点对点”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出台规范性机制16件。全省法院共邀请1217个调解组织、3963名特邀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解纷资源的多方汇集、有效整合。聚焦重大、疑难、涉众纠纷化解,建立常态化联席会商机制,畅通纠纷化解渠道,为纠纷研判、防控、化解凝合力、聚动能。同时,积极与省司法厅沟通对接,共同推动律师服务平台的深度运用,将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等多方力量引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实现类型化、专业性调解线上线下全覆盖。中、基层法院全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积极与同级相关部门深化婚姻家庭、劳动争议、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多元联调共治。加强司法职能的多元供给,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不断提升纠纷预防化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聚焦基层治理的前沿性、突出性问题,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以人民法庭为“主阵地”在线集约集成乡镇社区干部、网格员、法律工作者等解纷力量,完善基层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实效。2022年以来,人民法庭在线全方位对接综治中心、司法所、街道、社区等基层治理单位3872家,处理纠纷26511件,成功化解纠纷21680件,成功率达81.78%。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建设工程、房地产等涉民生福祉的重点领域,在政府主导下加强与住建、房地产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动,不断加大对房地产及建设工程领域纠纷的诉源治理力度,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府院联动大背景下,环境执法与环境司法协调联动有哪些举措?


刘文玺:  

感谢记者朋友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不断加强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的工作衔接,联合制定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执法联动制度、案件咨询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等制度,不断加强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有效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落实,达到了预防和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目的,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最严格的保护。去年年底,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部署开展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办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件9件。今年,省级层面先后组织召开2023年“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和案情会商会议,对12个案件线索逐案会商,对6个重点案件实施联合督办,形成了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和有效震慑,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更加顺畅高效,形成强大的部门联动工作合力。  

下一步,我们继续加大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力度,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相关配套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用高效府院联动助推生态环境依法高水平保护,为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甘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希望媒体记者继续关心关注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