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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 | “共享法庭”打造司法服务“便捷驿站”——渭源法院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向少讼无讼转变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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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回兰州上班,请假回家确实不方便,好在有‘共享法庭’为我及时解决难题。”近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务工的张某和在天水市武山县务工的逯某,通过定西市渭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路园镇“共享法庭”视频连线解决了一起纠纷。

法官讲法理,“共享法庭”调解员讲情理,大家合力促成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在线上成功化解。目前,该案已全部履行完毕。

渭源法院院长李军保对《法治日报》记者说,近年来,渭源法院坚持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构建“前端源头减量、中端分流化解、末端息诉止争”的诉源治理三级工作体系,以“共享法庭”为载体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从定分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探索出一条社会治理最末端的解纷新径。


16个乡镇“共享法庭”全覆盖


“共享法庭”是渭源县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一项创新举措。

2023年9月,渭源县16个乡镇的“共享法庭”全部建成,实现应设尽设,是甘肃首个在各乡镇全覆盖式建成“共享法庭”的县。

李军保介绍说,渭源法院利用数字化手段打造“共享法庭”,以“不增编、不建房”“一屏一线一终端”为标配,把调解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调解培训6项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实现人人共享司法便利。

在人员配置上,“共享法庭”吸纳法院、综治、司法行政、公安等多方解纷力量,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纠纷、统筹处置、多方联动。

渭源法院精心挑选16名专业审判法官,分别派驻各个“共享法庭”。这些法官深入乡镇、村社,实施“一乡镇一法官”政策,与当地紧密结对,提供针对性强、专业度高的案件指导和建议。

“各‘共享法庭’精心打造以‘4+X’模式为核心的调解团队。”渭源法院立案庭庭长赵红燕介绍说,所谓“4”,指“综治中心主任+联系法官+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而“X”则指乡贤人士、行业调解力量等,形成一个全方位、多角度的调解网络。

据统计,2023年渭源法院诉前调解案件1462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的38%,诉前调解案件同比上升45%,纠纷成诉率出现下降,诉源治理成效逐渐显现。


家门口享受优质司法服务


“共享法庭”减少了群众来回奔波之苦,也让一些行动不便的基层群众足不出户享受高质量司法服务。

张某就是“共享法庭”的受益者之一。

2020年,张某借给郭某7万元用于生意周转,约定借款期限届满后立即偿还,后因郭某生意亏损无力还钱,张某遂向渭源法院会川法庭提起诉讼。

会川法庭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因双方当事人均接受诉前调解,渭源法院便将该案委派到上湾镇“共享法庭”进行调解。

会川法庭庭长李国雄介绍说,上湾镇“共享法庭”联系法官现场对人民调解平台的应用、调解笔录的制作、当事人线上申请司法确认等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在联系法官的指导下,调解员通过“情法理”融合的方式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快速达成协议,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短短两个小时内顺利化解。

“‘共享法庭’让群众在家门口甚至足不出户就能解决各类纠纷。”渭源法院副院长李文林说,这一变化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极大的司法便利。


“诉调对接”最多跑一地


近日,渭源县莲峰法庭和莲峰镇通过“共享法庭”积极开展“诉调对接”,成功调解一起因保险合同引发的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高效、便民的解纷方式。

2023年10月,张某通过银行购买某保险公司保险产品,产品首期保费2万元,银行工作人员给张某承诺的犹豫期为两个月。

后来,当张某找保险公司退费时,保险公司告知张某合同中约定的犹豫期为15个自然日,已过期限无法退费。

张某多次要求保险公司退还该笔费用,但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退还,张某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莲峰法庭将该案件委派到莲峰镇“共享法庭”进行诉前调解。

莲峰法庭庭长袁伟介绍说,经过莲峰镇“共享法庭”“4+X”调解团队的耐心细致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线上进行司法确认,保险公司退还了张某的保费。

“该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解决,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诉前快速化解。”袁伟说,莲峰镇“共享法庭”满足了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的服务需求。

截至目前,渭源县“共享法庭”累计指导调解案件165件,化解纠纷134件,参与基层治理68次,开展普法宣传36场,为各类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范本和指引。

李军保表示,渭源法院将“无讼”理念与基层治理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巡回审判、指导制定村规民约等,弘扬团结友善、和睦相处的乡村人居理念,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