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甘肃法院6个集体、5名个人获表彰。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福利路人民法庭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静宁县人民法院雷大人民法庭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董 浩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室主任
杨 德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督察室三级主任科员
夏丽萍(女)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董仓荣(藏族)永靖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一级警司
余 敏(女)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政治部一级主任科员
希望全省各级法院和全体法院干警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扎实工作,开拓创新,践行“公平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新时代能动司法,奋力推进甘肃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甘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