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迹材料
刘军,男,汉族,1987年10月出生,201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省法院政治部人事处一级主任科员。刘军同志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司法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先后被评为“甘肃省技术标兵”“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省第四批政法楷模”“省直机关‘四好’党员”,记三等功2次、嘉奖4次,被省法院党组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先进个人、队伍教育整顿先进工作人员。
勤政务实的“多面手”
刘军同志主要从事干部队伍建设、文稿起草、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几乎干遍了人事处的每一个岗位,对全省法院的情况和组织人事工作政策非常熟悉。“认真负责、踏实务实”,是他一贯的工作态度;“吃苦耐劳、肯干能干”,是领导同事对他的一致评价。在每个岗位上,他都能发扬 “安专迷”的精神,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每一个方案、写好每一份材料、办好每一件事情。他文字功底扎实,曾在省直机关公文写作技能比赛中名列前茅,被评为“甘肃省技术标兵”。充分发挥以文辅政作用,积极就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提出具体建议和思路,有效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2019年配合省委有关部门调研时起草的《全省法院队伍建设调研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在推动解决制约全省法院队伍发展的问题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敢于担当的“排头兵”
干事担当,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刘军同志始终把讲奉献、敢担当、有作为当成努力方向,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能够挺身而出、勇挑重担,用实际行动诠释党员干部的忠诚与担当。“丝绸之路”(敦煌)司法合作国际论坛期间,担任会议联络组联络员,带领61名联络员,圆满完成16个国家300多名会议代表的联络服务工作。在第二届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和第三届中华司法研究高峰论坛、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研讨会中,分别担任会务组、联络组联络员,出色完成了会务保障和联络服务工作。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刘军同志在全省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文稿组工作,起草工作方案、领导讲话等材料30余份,被省法院党组表彰为队伍教育整顿先进工作人员。
攻坚克难的“急先锋”
近年来,全省法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队伍管理的体制机制发生了深刻变革。面对艰巨的改革任务,刘军同志迎难而上、开拓创新,着眼全省法院工作大局调研摸底、研究政策、思考工作,列计划、出方案、建制度、搞培训,积极做好各项改革工作。参与制定人员、编制统一管理方案,牵头起草全省法院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绩效考核评价指导意见、聘用制书记员日常管理细则等政策性文件近10份,先后4次参与招录聘用制书记员4000多名。认真做好干部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积极做好员额法官遴选、法官等级晋升、干部选任、轮岗交流、挂职锻炼以及审判团队建设等重点工作,制定省法院机关考核办法、一级二级高级法官职责规定、干警荣誉退休实施办法等制度,为队伍建设工作提质增效、进位争先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作风过硬的“奋斗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部门必须带头改进作风,管理监督别人才有底气,严格要求别人才能让人服气。”刘军同志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是共产党员、是政工干部,坚持严以律己,争做干事创业、遵规守纪、为民服务的表率。他讲政治、顾大局,坚决落实省法院党组决策部署,克服两地分居、子女年幼的家庭困难,经常加班加点,始终保持在工作上做表率、在业绩上争一流的劲头。他模范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坚持按原则、按制度、按程序办事,恪守公道正派,保持谦虚谨慎,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他牢固树立政工工作为审判执行主业、中基层法院和广大干警服务的理念,耐心解决中基层法院提出的每一个问题,热情接待来访的每一位干警,悉心做好事关干警切身利益的每一项工作,展现了新时代法院政工干部甘为人梯、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