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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甘肃 | 老法官深耕普法讲台 以法温润少年成长路

来源:新甘肃 发布时间: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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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去法袍,初心不改。曾任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厅级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的唐建国,退休后加入甘肃省关工委,担任“五老”宣讲报告团团长。近日,他先后走进天水市卫生学校、清水县西华小学,以《增强法律意识,养成守法习惯》为题开展法治大思政课。针对青少年法治教育、校园隐性暴力等热点问题,唐建国结合数十年司法审判与普法经验,分享了以下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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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您多年从事刑事审判,退休后为何转向青少年普法?

唐建国:我在审判岗位见过太多令人惋惜的未成年人案例。很多孩子误入歧途,并非本性恶劣,而是缺乏基础法律认知,不清楚行为边界与后果。退休后,我希望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好普法志愿者。相比制式化宣讲,长辈式的沟通更容易被青少年接纳,我想用毕生所学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度过成长关键期。记者:在巡回宣讲中,您重点聚焦青少年群体,并且格外关注校园隐形冷暴力,您如何看待此类新型校园问题?唐建国:显性肢体霸凌已得到有效管控,但社交排挤、恶意起绰号、背后造谣嘲讽等隐形暴力,隐蔽性强,易被家长和老师忽略。在普法课堂互动环节,多名学生私下向我倾诉相关困扰。精神层面的伤害比肢体伤害更难愈合,长期隐忍会损害孩子身心健康,还可能激化矛盾,引发违法违规事件。这是我走进学校开展普法宣讲重点增设该板块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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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很多学生无法区分日常打闹和校园冷暴力,同时部分施暴者误以为只是普通玩笑,您能否给大家做简单界定,并说明相关行为的代价?

唐建国:我在课堂上专门和学生们探讨过这个问题。偶然的争执、无针对性的玩笑,属于正常同学交往矛盾;但带有主观恶意、长期针对单人的孤立、讥讽、造谣等行为,就属于校园隐形暴力。这类行为看似无伤大雅,实则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与人格权,施暴学生需要接受学校校纪处分,其监护人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若矛盾持续升级,还会触及治安相关法律法规,留下不良成长记录。

记者:对受害者、旁观者以及施暴者三类群体,分别有哪些建议和忠告?

唐建国:受害学生不要独自承受,第一时间留存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明确拒绝伤害,及时向家长、老师完整说明情况。旁观学生不必强行正面对峙,可私下安抚受害者,并向班主任反馈真实情况。施暴学生要把握玩笑尺度,正视行为的危害性,及时致歉并改正。

记者:青少年还容易在哪些场景触碰法律红线?对家校有何建议?

唐建国:常见场景包括:网络发表过激言论、盲目超前借贷消费、结伴冒险出行等。建议家长多关注孩子情绪变化与社交状态,平等沟通;学校应常态化开展特色法治思政课,搭建便捷反馈渠道,定期排查班级内部矛盾隐患。

记者:请给全省青少年一段成长寄语。

唐建国:法律不是约束少年的枷锁,而是陪伴成长的保护伞。希望每位青少年主动学法、思辨,熟知行为底线,善待身边同学。既能约束自我、严于律己,规避不良行为;也能学以致用,科学维权,在规则之内自在向阳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