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县人民法院焦村法庭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过程中,严格落实“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干警们用脚步丈量民情,用调解定分止争,努力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村组末梢,谱写基层治理的新篇章。
主动下沉,落实端口前移新举措
焦村法庭辖区面积广、村落分散。为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司法服务,法庭全体干警深入落实“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在镇党委、政府、综治中心的支持协调下,干警们的足迹踏遍了辖区每一个行政村。法庭干警深知这项工作不仅仅是简单的走访、挂牌、留电话,而是要坐下来,与村干部、人民调解员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该村的涉诉纠纷情况、矛盾隐患点以及群众的法律需求。通过收录村联络员电话、建立联络群与工作台账,健全常态化联络机制,法庭干警可以第一时间掌握基层矛盾动态,变“坐堂问案”为“主动出诊”,将纠纷化解的关口前移。
“以前觉得法院很远,解决矛盾又费时又费力,现在好了,法官经常来村里,有了矛盾,村干部一个电话就能联系上法官咨询,我们方便多了、踏实多了。”一位村支书感慨道。这种“法官+村委”的联动模式,让司法服务真正融入了基层治理网格,打通了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联动解纷,筑牢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
“枫桥经验”的核心在于发动和依靠群众,实现就地化解矛盾。焦村法庭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官”的纽带作用,围绕农村常见的土地界限不清、邻里矛盾、家长里短等纠纷,将干警的专业优势与村委会的基层治理优势相结合,通过“拉家常”式的诉前调解方式,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春耕时,法庭接到了一起涉及土地界畔纠纷电话。随即干警与该村干部联系了解纠纷详情,沟通化解方案。最终在法庭和村干部的协调配合下,矛盾纠纷化解在了田间地头。
“很多纠纷看似要解决法律问题,实则是解开相邻之间的心结。”焦村法庭的法官深有体会。在处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时,法官没有直接开庭,而是邀请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与村干部一起,多次勘查现场、倾听双方诉求,最终不仅解决了争议,更修复了邻里间的裂痕。这种“情、理、法”相融合的解纷模式,让“枫桥经验”在焦村这片土地上焕发出了新生机。
普法润心,播撒基层治理“法治种子”
“一村一法官”,不仅是要“化纠纷”,更要“治未病”。焦村法庭将普法宣传作为重要职责,利用“法官进村”契机,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
干警们在村委会的院坝里、在村头的树荫下,利用“巡回审判”和“法治微课堂”的形式,结合审理中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土地承包、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生硬的法律条文变得鲜活起来,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动自觉。
“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的持续走深,不仅让焦村法庭与辖区各村(居)委会之间建立起了深厚的信任与默契,更让干警们用汗水与智慧,在广袤的乡村大地上架起了一座座“法治桥梁”。下一步,焦村法庭将继续深化“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努力让“枫桥经验”焕发新活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更加坚实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