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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工地赔偿难题 彰显司法调解力量

——榆中法院实质化解纠纷守护民生与亲情

来源:榆中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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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中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原告刘某与被告杨某等人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当庭足额履行付款义务,该案得以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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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刘某受其子安排,在其子承揽的某工地从事维修安装作业,该部分作业由刘某之子从被告杨某处承包。作业期间,刘某意外受伤,伤情较重,高额医疗费用给其家庭造成较大经济压力。因无力承担后续治疗费用,刘某遂提起诉讼。

诉讼中,刘某将杨某、项目所在单位、项目前期施工单位等多个主体列为被告,并申请司法鉴定,请求依法判令各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卷宗、梳理案情,全面厘清案件事实。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存在诉讼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责任划分难度较大等问题;同时,刘某伤情严重,急需医疗费开展后续治疗,若贸然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不仅耗时费力,增加损失金额,延误治疗时机,还可能加剧各方矛盾,不利于纠纷实质化解。此外,该案还涉及刘某之子与刘某及其他亲属的家庭关系调和,若处理不当,易导致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家庭和睦。

承办法官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理念,充分考量当事人实际困难,认为调解方式相较于判决,更能高效化解纠纷、节约司法资源,同时兼顾各方合法权益,助力家庭关系修复。为此,承办法官主动启动多方调解程序,积极寻找各方利益平衡点,推动纠纷实质化解。

调解初期,各方当事人分歧较大:杨某认为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且已垫付部分医疗费,不应再承担额外赔偿责任,态度较为坚决;项目所在单位认为其对于作业主体的选择及刘某的损伤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项目前期施工单位认为其与本案损害后果无任何关联,刘某将其列为被告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刘某因伤情严重、医疗费用紧张,对赔偿金额预期较高,情绪较为激动;刘某之子夹在父亲与杨某之间,协调难度较大,家庭矛盾进一步凸显。针对上述僵局,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各方诉求,立足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逐一与当事人沟通协商,梳理各方责任边界,排除调解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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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各方当事人逐步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在法官的主持下,杨某与刘某父子自愿签订调解协议,约定杨某在前期垫付医疗费的基础上,一次性向刘某支付补偿金,双方就本次受伤赔偿事宜及未付的劳务费一并了结,互不追究对方后续任何法律责任。

调解协议签订后,杨某当场足额支付了全部补偿金,刘某的医疗费用难题得到及时解决。该案的调解化解,既减轻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负担,避免了后续纠纷产生,也修复了刘某与其子的家庭关系,有效化解了潜在矛盾,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此次工地受伤赔偿纠纷的成功调解,是榆中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提升司法服务质效的具体体现,既及时解决了群众实际困难,也彰显了司法温度与担当。今后,榆中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不断优化调解方式、提升调解效能,以更务实的作风、更专业的服务,化解矛盾、凝聚民心,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护航群众幸福生活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