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上午九点在甘肃高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再审申请人杨栋与被申请人丁在明、张掖市君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审第三人巴成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