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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日报丨从“清算止损”到“重整新生”

——陇南市首例“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案件办结

来源:甘肃日报 发布时间: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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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陇南市中级法院法官走进陇南汇鑫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回访,眼前是工人忙碌的身影——

有人粉刷外墙,有人更换门窗,各项更新改造工作紧锣密鼓推进,厂区内热火朝天,满是生机。

谁曾想,汇鑫公司一度“濒临绝境”。它能重焕新生,是陇南市中级法院精准识别“病企”救治价值,活用破产重整制度工具的生动实践。

 经营危机,清算还是拯救 

汇鑫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6亿元,属宕昌县规模以上企业之一,公司唯一资产为沙湾水电站。

然而,由于在修建水电站期间资金短缺,公司大量贷款、融资,深陷巨额债务危机,诉讼缠身、账户冻结,生产经营陷入停滞。

“申请破产清算前,企业太困难了,刚建成还未见收益就停产了,真是走投无路!”汇鑫公司总经理王某感慨道。

2018年7月,汇鑫公司向陇南中院提交了破产清算申请。法院受理案件后,审计机构发现公司账目缺失,需要调取大量的凭证,加之股东和部分债权人对公司账务意见分歧很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尽力救、加速审、促共赢!”面对困境,陇南中院主要负责人说,汇鑫公司沙湾水电站系绿色清洁能源企业,为当地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通过重整注入资金尚能正常运营。若“一破到底”,不仅会导致特许资质注销,还会引发职工失业等一系列问题,遂考虑将本案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

“马上制定方案,逐条进行研判!”合议庭审判长贾丽萍组织审判团队立即开展专题研判,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督促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为案件重整打下了基础。

 府院联动,合力攻坚脱困 

水电站未竣工验收,能否招募到投资人?进行重整后,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转重整后失败了怎么办?

…………

于是,经公司股东申请,陇南中院审判团队创新办案方法,在清算状态下启动了预重整实质审查程序,待投资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批准条件时,再裁定转重整,批准计划草案。

“司法为‘病企’提供‘急救室’,预重整就要为企业争取‘黄金救治期’。”承办法官王刚坦言,只靠法院很难解决预重整中的种种难题。

于是,2024年7月20日,陇南中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并得到了陇南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竣工验收等各项手续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在对汇鑫公司清算转重整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后,4月22日,陇南中院指导破产管理人公开召开评审会,经过22轮激烈竞争,成功招募到了重整投资人。

“招募到投资人,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破产管理人负责人李某感慨地说。

 涅槃重生,实现多方共赢 

经债权人大会表决和破产管理人申请,陇南中院依法裁定将案件转为重整程序。

6月27日,陇南中院裁定批准汇鑫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重整效果立竿见影。投资人为企业注资3.68亿元,提高债权清偿率至15.46%以上,远高于破产清算状态下的清偿率,最大限度保障了债权人利益。此外,成功保留了全体职工,并补缴社保、公积金,投资人承诺接手后三年内不降薪不调岗。水电站预计每年收入3000万余元,上缴利税500万元以上。目前,水电站各类设施正在更新换代。

此次案件最终实现了债权人受益、职工就业稳定、企业稳健发展等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本案是陇南市首例破产清算转重整成功案例,盘活了企业资产3.77亿元,化解债务10余亿元。”陇南中院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灵活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