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求学历,不用参加考试,提供招考原题,只需花钱就能“买”到一份某集团公司的正式工作......对于求职若渴的年轻人来说,以上说辞非常诱人,但实际上,这些天上掉馅饼的背后,隐藏的却是一个个诈骗陷阱,千万不能当真!近年来,某法院审理了多起以花钱安排工作为由的诈骗案件。
案例一
2022年8月,被告人何某向张某宣称自己可以帮别人“安排”某集团公司正式工作,但每安排一个人的工作需要10万元左右的费用,事成之后可以给张某5000元的好处费。被告人张某为获取利益,先后为何某介绍了21名请托人,共骗取200余万元,骗取的费用大部分交给何某,后被何某花销。被害人因迟迟不能入职,纷纷找张某退钱,何某与张某两人编造各种理由搪塞被害人。后经被害人催促,二人无奈之下共同退还40余万元,剩余160余万元无法追回。后经法院审理,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何某、张某有期徒刑十年和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案例二
被告人李某曾系某集团公司员工,2021年至2023年期间,因沉迷网络赌博,经济状况出现严重困难,遂萌生恶念,对外谎称自己或其亲戚能够“安排”某集团公司正式工作,先后骗取被害人陈某某、董某某等43人钱款共计500余万元,所骗钱款全部被李某用于网络赌博及个人生活花销。2023年底,因被害人入职无果,向李某索要钱款,李某因无力偿还全款,遂更换联系方式并逃离金昌,最终于2024年初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经法院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
案例三
被告人于某原系某集团公司员工,2020年至2024年期间,谎称花钱就可以帮他人“安排”某集团公司正式工作,收取他人巨额钱财后全部用于平台投资及个人花销,在请托人数次催要之下,以写借条、虚构身份、编造理由等方式,继续骗取钱财,4年间先后骗取刘某、杨某等10名被害人170余万元。后经法院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正是由于求职者抱着“走后门”“买工作”等不良心态,才使得诈骗分子以拙劣的行骗手段屡屡骗取被害人巨额财物,最终酿成性质恶劣的诈骗犯罪案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