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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红色司法基因 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

——甘肃法院传承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工作纪实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2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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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人民司法工作的一面旗帜,是中国共产党人对司法理念和审判制度的创造性贡献,是“面向群众、坚守信念、顾全大局、求实开拓”的南梁精神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近年来,甘肃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持续挖掘“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内涵及时代价值,以专业化、特色化、标准化、品牌化为重点,推进“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全省法院系统的传承与创新,打造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甘肃样本”。

传承:深入挖掘“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内核及时代价值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实行的一整套“注重调查研究、方便群众诉讼、就地解决纠纷”的司法理念和审判制度的简称,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也是实事求是工作作风在司法审判中的具体实践。其核心要义是“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内涵特点可以概括为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将依职权调查与依靠群众相结合,实事求是地查明案件事实;坚持巡回审判,将案件审理与方便群众相结合,就地解决矛盾纠纷;坚持司法为民,将依法办案与尊重群众相结合,寻求最佳的问题解决方案;坚持定分止争,将普法宣传与教育群众相结合,推动案结事了。

“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人民司法工作的一面旗帜,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社会治理的光辉典范,虽然二者产生的时代背景和具体适用领域有所不同,但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进基层治理的创新实践,都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典型范式。二者在世界观、方法论和治理目标上高度契合,在文化传承、价值追求、思想理念上一脉相承。二者都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把群众路线作为制胜法宝,把调解优先作为解纷模式,把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实践路径,把多元共治作为机制保障,把“德”“法”融合作为价值追求,蕴含着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重要基因,为推进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支撑。准确把握二者的关系,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有助于更好地传承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

践行:不断深化“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研究与实践

近年来,甘肃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第二十一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进会部署要求,积极推进“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传承与创新。

推进理论研究专业化。推动甘肃省法学会成立“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会”,促进“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的专业化、体系化;承办2024年“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论坛·马锡五审判方式分论坛”,举办“马锡五审判方式”诞生80周年座谈会暨“从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到全面依法治国”学术讨论会,承办甘肃省法学会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会2025年“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代的理论与实践创新”研讨会,搭建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理论研究的广阔平台;召开甘肃全省法院传承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现场会,系统总结近年来全省法院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经验做法,为新时代推动“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实践经验、理论支持。

推进创新实践特色化。甘肃法院以最接地气的方式深入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让司法审判既依法又走心,既明责又化俗。甘南藏族自治州两级法院“车载法庭”“马背法庭”、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石榴籽法庭”,以双语审判、巡回审判方便牧区群众;两当县人民法院“民事直说”、永昌县人民法院“茶话贤孝”、华池县人民法院“亲友谈心、调解员谈理、法官讲法”等工作法,以传统文化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会宁县人民法院“学窑说法”、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阿依特斯”弹唱、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面对面”法治栏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张掖、平凉、临夏、天水等地法院设立“农忙法庭”“田间法庭”“假日法庭”“社区法庭”“旅游法庭”“园区法庭”等,进一步做深做实巡回审判、就地办案。

推进示范创建标准化。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制定《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方案》,把传承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创建工作的标准之一,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甘肃5个人民法庭被推荐为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候选单位。此外,分两批选树20个“马锡五审判方式先进法庭”,着力将基层法庭打造成为忠诚担当的基层堡垒、司法办案的最优单元、基层治理的前沿阵地、多元解纷的重要支点、司法为民的最美窗口、强基固本的实践样本。

推进文化建设品牌化。把“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文化育院“七大工程”重要内容,深度融入法院文化建设,同时在省法院文化长廊打造“马锡五审判方式”专题板块。拍摄《回望马锡五》《马锡五审判方式永放光芒》等一批微视频、微电影和专题片,以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主题的微电影《甜蜜的负累》获评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一届“金法槌奖”微电影类三等奖。庆阳两级法院成立“马锡五审判方式工作室”,建成一批红色司法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转化:持续推进“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传承和创新

甘肃法院持续推进“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代实现理论、机制、方法、实践创新,切实推动“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坚持把群众路线深度融入司法审判,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1948年由马锡五和乔松山签发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指示信》强调:“各级司法工作人员应坚持法官下乡,就地帮助调解和进行审判的工作制度或工作方法,实质上就是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方法,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实事求是的进行调查研究,不拘形式地进行群众审判和确实解决问题……”传承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应坚持群众路线。一方面,把回应群众关切作为提升和改进法院工作的重要方向。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探索建立为人民办案、让人民参与、由人民评判的工作机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及。另一方面,把满足群众期待作为严格公正司法的落脚点。始终明确审判执行是法院工作主责主业,公正效率是法院工作永恒主题,提质增效是法院工作重要主线,统筹考虑个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坚持“如我在诉”“如我在访”“如为我执”,持续破解群众反映的程序空转、办案周期长、审判效率不高,以及立案、执行、信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把便民利民深度融入司法审判,持续深化司法为民。“马锡五审判方式”倡导诉讼手续简便利民,革除形式主义和烦冗陋规,以服务人民、便利人民、有利生产为原则。传承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应坚持便民利民。要把严格依法履职与便利群众诉讼相结合,巩固拓展共享法庭、法官联系点、巡回办案点、在线诉讼、跨域立案等已有的做法和成效,以最短时间、最小成本、最接地气的方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大力推行共享法庭建设,把共享法庭建设成为全省法院巡回审判的办案点、多元解纷的工作点、法治宣传的联系点,把司法便民的触角延伸得更远、覆盖得更广。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十件实事”行动、加大“两状”示范文本的应用力度、加强对当事人的举证指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深化巡回法庭改革的部署,切实发挥巡回审判在方便群众诉讼、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促推纠纷化解、强化引领示范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坚持把调解优先深度融入司法审判,推动实现案结事了。“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合乎法理,顺乎人情”,最后达到“案结事了”“案结事好”,契合“以和为贵”的传统理念,有利于实质性化解纠纷。传承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应坚持调解优先。要深刻认识调解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价值,坚持调解优先,把调解作为案件办理的首要方法,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各环节、全过程,做到当调则调、能调则调,增强当事人对司法裁判活动的认可度和裁判结果的认同感,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积极助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运行,重点做好指导调解、释明引导以及诉调对接等工作,持续鼓励动员退休法官到综治中心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提升综治中心解纷能力,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上形成更多“甘肃经验”。

坚持把办理与治理并重深度融入司法审判,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我国实际出发,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司法工作不应是被动地处理已然问题,而应主动地服务社会治理。传承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应坚持办理与治理并重。要将司法审判活动融入社会治理,更好地发挥其规范教育指引作用。通过邀请基层干部群众旁听庭审、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庭审成为一堂鲜活的法治公开课。常态化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让更多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让公平正义走入人民群众心中。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遏制高价彩礼、化解群众关注的“民生小案”等方面,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司法案例、司法宣传的教育指引作用,力争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执法与司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和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