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拟推荐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公示对象有影响推荐的问题,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实名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如不存在影响推荐的问题,将按有关程序办理。
一、公示对象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个):甘肃省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所。
二、公示时间
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政治部教育处
联系电话:0931-2839103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 编:730070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