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思想认识,筑牢行动根基
通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会、庭室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学习上级法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引导干警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意识,将服务营商环境建设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同时,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引导,使干警深刻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职责,增强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工作中主动倾听企业诉求,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切实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完善运行机制,提升工作质效
建立健全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涉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衔接配合,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建立涉企案件跟踪督办制度,对重大涉企案件实行院领导挂牌督办,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处理。截至6月30日,通过“绿色通道”依法受理涉企案件670件,审结各类涉企案件566件。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涉企纠纷化解、企业风险防范等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协同解纷效能。例如,与税务部门建立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掌握涉诉企业欠税、经营状况等信息,为司法审判提供参考;与金融部门、物业公司等联合开展企业调研座谈活动,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共同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今年组织4场企业家座谈会,收集的27条建议已转化为13项服务举措,让司法供给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
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作用,构建多元解纷体系。加强诉调对接,建立诉调对接中心,配备专职调解员,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对适宜调解的涉企案件,在立案前或审理中及时进行调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我院通过诉调对接处理涉企纠纷438件,有效减轻了企业的诉讼负担。
锤炼履职能力,转变务实作风
加强业务培训。结合上级法院的培训课程,制定本院的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专题讲座。邀请资深法官等就涉企法律法规、审判实务等方面进行授课,不断提升干警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今年以来,我院共组织各类业务视频培训50场次,培训干警780人次,组织干警外出培训20次,46人次。同时,鼓励干警自主学习,通过参加司法考试、撰写学术论文、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自身能力。
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案例研讨以及上级法院组织开展的“比武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提高干警的审判执行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对在岗位练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干警进行表彰奖励,激发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25年,共筛选报送庭审观摩3场次、裁判文书评比10篇,“比武竞赛”中推选两支比赛队伍均获团队三等奖、审判管理制度规范化学习应用优秀干警1人、学习应用能手1人。
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杜绝司法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对干警在工作纪律、审判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四是提升短板指标。聚焦7项营商环境指标,其中6项指标均向好向优排名靠前,针对首执案件终本率虽优于合理区间但长期排名较后情况,建立首执案件终本原因分类台账,重点梳理终本核心因素,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加强与不动产、车辆、金融机构等部门的数据联动,扩大线上查控范围,确保财产线索“应查尽查”。严格执行“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要求,对未完成法定查控程序的案件坚决不予终本,杜绝“程序空转”。推行“终本前约谈”机制,向申请人明确财产调查结果、后续救济途径,引导其提供补充线索,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被动终本。定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监测被执行人财产变化,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的立即恢复执行,实现“终而不结、动态管理”。对终本案件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重点核查超期未跟踪、财产线索遗漏等问题,压实承办人后续监管责任,倒逼终本案件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