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二四年九月五日上午午九时三十分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再审申请人吴伟民与被申请人嘉峪关市顺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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