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表现形式有哪些?”“面对校园欺凌如何应对?”“欺凌者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近日,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定西市教育局联合举办“法教联袂集思广益 共商未成年人保护”主题读书会。
“办案过程中我们经常发现,未成年被告人或被害人大多缺少家庭关爱。”定西中院刑一庭庭长吴青彩说,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责任人,要呵护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
定西中院民一庭庭长丁瑞林则分享了他办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鉴于两名当事人怠于履行抚养义务,法院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当事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如何依法保障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获得探望、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是人民法院急需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定西市两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在审理婚姻家事案件时,注重强化父母监护责任和教育引导工作,将离婚案件对未成年子女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定西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勰介绍说。
孩子从出生到成年,要在学校经历10余年,因此校园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环节。
定西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继平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为有力防范和应对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定西市法院、教育、检察院、公安、网信等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发力,扎实开展学生欺凌专项整治,形成了长效和稳定的联合治理工作机制。
“这次读书班,我们感受到了社会各界尤其是法院对于学校和未成年人的关心支持。”定西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安花表示,对于教育系统而言,要做好读书会的成果转化,共同凝聚守护力量,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成为更好的自己。
近年来,定西中院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春蕾计划”“爱心妈妈”“天平助学金”等活动,资助困难学生,2018年以来共发放90余万元助学金,法院和市妇联联合成立的“巾帼工作室”荣获2023年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定西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小宁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和教育系统的深化合作,鼓励法官积极主动走进校园,群策群力,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