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办公电话号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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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办公电话号码的函


来源:省法院教育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3/4/3 16:46:00 阅读次数:


关于变更办公电话号码的函

 

    因工作需要,自2023年4月3日起,关于全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官暨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省法院公示电话号码调整为0931-2839105、2839103(传真)。造成不便之处,望谅解。

 

     特此函告

    http://www.chinagscourt.gov.cn/Show/81374?ShowNoAudit=1


 

全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官暨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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