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 甘肃镇原:苜蓿被踩踏惹纷争 “群英会”地头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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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广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6/6/1 9:26:11 阅读次数:

近日,甘肃省镇原县人民法院借助由村干部、林草局负责人员等人组成的多元解纷团队——“群英会”的力量,多元联动、攥指成拳协同发力,高效调处一起因苜蓿受到损害引发的赔偿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甘肃庆阳某农牧公司负责人赵某在镇原县孟坝镇一处山坳里巡视时,发现该公司所承包种植的苜蓿地里,车轮碾压及人员踩踏痕迹交错纵横,新挖的树坑更是星罗棋布。

辛辛苦苦种植的苜蓿被人为损毁,赵某很是心疼。几经打听,得知始作俑者是李某、白某二人。2026年春,庆阳某绿化公司中标一造林项目,李、白二人挂靠该绿化公司名下承接了植树劳务。

赵某将庆阳某绿化公司及李某、白某起诉到镇原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9000元。

树苗为什么会栽种在苜蓿地里?带着这个疑问,孟坝人民法庭办案法官来到当地林草部门询问有关情况。

经了解,该造林项目系依据第三方公司设计图纸在退耕还林地进行作业,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受多种因素影响,难免存在各种误差。

为确定被损毁苜蓿地是否在设计图纸范围内,也为了厘清庆阳某农牧公司的实际损失,在法官提议下,林草部门负责人员、案涉土地所在村村长及驻庭调解员等人来到地头,现场联合进行勘验。

放眼望去,漫山遍野的紫花苜蓿青翠一片,但遭践踏损坏的苜蓿,明显低矮稀疏,较其他区域低了一头。

“白某承包的地段内,车轮印迹长度累计500米,轮胎宽30厘米。” “李某负责的区域,栽植苗木挖了55个树坑。”

随着数据的一一汇总,勘察人员测算后得出结论,白、李二人分别损毁庆阳某农牧公司苜蓿0.34亩、0.54亩。

经仔细比对图纸,林草部门负责人确认白某损毁的苜蓿不在设计图范围内。

对此勘验结果,赵某和白某、李某等当事方并无异议。

当谈及具体赔偿金额时,双方却产生分歧。

“苜蓿只是被碾压踩踏,并没有完全毁损,我自愿赔偿600元。”“我是按图纸种树的,树不能拔,为了解决问题,树坑占用的地块,我赔1200元。”

庆阳某绿化公司则表示与己方公司无关,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庆阳某农牧公司负责人赵某却不肯退让,“后期苜蓿需要补种,这种情况没算进去,我坚决要求白某赔偿4000元,李某赔偿5000元。”

鉴于双方差距较大,法官和驻庭调解员等人运用“背靠背”的沟通方式,分别对赵某和白某、李某做疏导工作,将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掰开揉碎讲解释明,耐心寻找化解争议的平衡点。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双方的立场有所松动,气氛不再那么剑拔弩张,更多的是解决问题的坦诚相见。

“咱们再捋一遍账,苜蓿亩产0.7吨、每吨1600元,按两年损失算,也赔不了那么多。”“植树时没提前和对方沟通,你们这边确实存在一定过错。”……

没有生硬刻板的说教,只有真诚暖心的唠嗑。

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得到当事人的理解与认可。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这起纠纷达成最优解:白某向庆阳某农牧公司赔付1000元损失,李某赔付2000元。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镇原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马锡五审判方式”正以更加“沾泥土、带露珠、冒热气”的方式,在田间地头、院落窑洞,稳稳守护着乡村振兴的和谐与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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