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二六年二月三日上午九点在甘肃高级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再审申请人四川吉瑞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舟曲县东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房清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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