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二六年二月二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再审申请人临夏市聚广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庄加油站因与被申请人甘肃金恒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齐鹤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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