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丨决胜“西部领先、全国靠前”—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法治化营商环境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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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丨决胜“西部领先、全国靠前”—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法治化营商环境专场


来源:甘肃发布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30 17:38: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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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宣传,进一步增强发展信心,推动政策落实,省政府新闻办组织举行决胜“西部领先、全国靠前”—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12月30日上午10时为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八场——法治化营商环境专场。省法院副院长张泽武,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柳小惠,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宝明,共同介绍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并回答媒体朋友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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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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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卢莹主持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 卢莹

发布人

省法院副院长 张泽武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 柳小惠

省司法厅副厅长 马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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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副院长 张泽武

张泽武:

非常高兴向大家介绍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首先,我代表省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表示诚挚感谢!欢迎大家持续关心法院发展,关注法院工作。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十五五”时期,要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也明确提出:要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近年来,省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锚定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目标,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司法效能有力释放,“解决商业纠纷”“办理破产”两项指标实现“西部领先、全国靠前”目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质效持续趋优向好。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机制,构建全省法院“一把手”主抓、“一盘棋”统筹、“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格局。健全制度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基础性作用,连续三年制发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工作方案,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个坚决落实”、服务招商引资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等40余项制度,着力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完善责任落实机制,紧盯办理破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解决“执行难”等重点领域,台账化管理、清单化落实,对账销号、倒排工期,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服务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二是着力提升审判质效。以科学管理推动工作提档升级。打造营商环境信息平台,实现对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同步提取、动态监管。出台审判管理指导意见,做实数据会商、案件评查,持续推动涉企案件质效全面提升。开展积案清理和审限问题集中整治,已有81家法院实现积案动态清零,平均结案时间由128天大幅减少到49天。以专项行动攻坚堵点难题。开展“陇原风暴”执行行动,推出“直击执行现场”直播60余场次,在线观看人数达3.6亿人次,形成有力震慑。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建立“司法查控”协同网办等多项机制,推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机制创新、服务优化。助推诚信甘肃建设,对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修复信用10.9万余人次。以破产审判激发市场活力。深化府院联动,建立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管理、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指引等制度规范10余项,审结破产案件945件,79家企业实现“涅槃重生”,该出清的出清、能救活的救活,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获评2024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构建“立审执破”协同机制,“执破融合”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举措被列为2025年省级10件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效。

三是着力优化诉讼服务。畅通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建立一体化集约送达体系,完善网上立案容缺受理、特殊群体绿色通道等工作机制,智慧诉讼服务平台实现实质化运行。全力促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助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在全国率先实现基层法院在同级综治中心后端100%设置立案窗口、100%选派诉服团队。加强与“总对总”对接单位及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的协调联动,用好调解平台“三进”建设成果,在线对接基层治理单位4835家,化解矛盾纠纷7万余件,成功率73.0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入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优环境、促发展”行动,聘请87名民营企业家担任营商环境特邀观察员;常态化开展企业家座谈会,倾听企业家意见建议,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用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资源,发布典型案例48篇,《“2+4数字化诉讼服务”新模式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再升级》等2个案例入选全国“数字赋能创新实践案例”和“创新发展典型案例”。

下一步,省法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以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平等保护和最大善意负责为企业护航、为市场赋能、为经济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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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 柳小惠

柳小惠: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感谢媒体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连续三年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营造“西部领先、全国靠前”的营商环境。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138篇次,头版刊发23篇次,62项经验做法、典型案事例获省级以上推广,做法和成效被省委主要领导批示,予以充分肯定。

一、紧扣“发力点”,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

依法有力有效惩治犯罪,维护安定有序发展环境。全省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涉企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犯罪,三年来共依法批捕856人,起诉1971人。依法惩治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批捕164人,起诉415人。加强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依法起诉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妨碍科技创新的相关犯罪376人。坚持惩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为企业挽损4.8亿余元。

二、抓住“落脚点”,筑牢安商护企法治屏障

坚持“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保障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准确界定刑事犯罪与经济纠纷、行政违法界限,依法监督立案151件,监督撤案285件,解除违法“查扣冻”资金870万余元,清理涉企刑事“挂案”131件,检察环节涉企“挂案”清理结案率100%。加强民事检察监督,深入推进涉企虚假诉讼监督,强化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监督意见152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96件。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依法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69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89件。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立案办理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234件。扎实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查纠结合破解司法痼疾,共摸排检察环节涉企线索6800余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

三、找准“切入点”,推动涉企问题系统治理

以“检察之力”助推“社会之治”,推动“治已病”转向“治未病”。数据赋能开展“空壳公司”综合治理,摸排涉案违法“空壳公司”226家,移送行政机关注销116家,制发检察建议41件。积极推进企业“内部腐败”系统治理,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法治宣传,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强危化品、矿山、油田等重点领域的风险源头防控,提出促进安全生产检察建议100份,采纳率96%。助推企业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提出检察建议644件,制定并印送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50项提示,甘肃电视台《法治伴你行》栏目两周持续播出检察机关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13件,获广泛好评。

四、锚准“需求点”,护航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为企业发展解难纾困。畅通反映渠道,升级“服务点”。优化“12309平台”,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常态化筛查涉企问题线索,收集问题1199件,办结892件,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深化联系走访,做好“宣传员”。扎实开展 “千人进万企” 活动,推进领导干部“包抓联”行动,落实“六必访”要求,主动走访企业6020家,为1317家包联企业宣讲政策引导依法维权,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问题679件。搭建沟通平台,当好“护航员”。联合省工商联扎实开展“检联商会”活动,走访商会481次,在全省重点企业、工业产业园区成立检察联络点146个,收集问题260件,办结216件。拓展服务维度,织密“防护网”。创新“法治护航+金融纾困”双轨服务模式,对接金融机构建立机制18个,解答涉法涉诉问题化解矛盾纠纷28起,助力企业化解金融风险。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全省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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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副厅长 马宝明

马宝明:

近年来,省司法厅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涉外法治等关键环节综合施策,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制度供给,夯实营商法治根基。强化立法引导,推动出台《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等27部涉民营经济法规规章的修订,废止10部不利于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破除制度障碍,深入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文件清理,清理废止121件。严格审查招商引资等各类政策协议100余件,提出修改意见600余条,坚决纠正排除、限制竞争等不当条款,守牢公平竞争法律红线。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通过线索征集、案卷评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整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累计抽评案卷20.31万余件,走访企业6729家,发现问题线索742条,曝光典型案例330件,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11.58万元,成效获司法部肯定。优化升级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一键举报”平台,累计受理线索840余条,有效办结率97%,全力推动解决涉企执法、拖欠账款等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在全省各产业园区、开发区设立149个行政复议工作联系点,全省受理涉企复议案件1601件,通过调解和解化解181件,纠正侵权、不当行政行为272件,累计为企业挽回损失4.2亿元。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以机制创新推进“规范化”,出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制定《甘肃省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有效解决执法文书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审核确认四级行政执法主体6140个,清理不具有执法资格主体87个,梳理公布涉企检查事项369项,公开涉企执法关联信息2.6万项。整合20余个省级部门检查计划,发布14项联合执法计划。推行“综合查一次”“一业一查”“一表通查”等综合执法模式,特别是联合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建成全国首个覆盖省市县乡四级执法监督与三级营商诉求直通的“陇上e企查”系统,实现了入企检查“事前赋码通知、事中扫码入企、事后码上评价”的全流程智慧监管,并将调研、督导、考察、服务等各类非行政检查入企活动纳入规范管理范围,杜绝“变相检查”,切实为企业减负松绑。该系统自10月上线以来,已预警拦截违规检查225次,压减重复检查944次,检查频次同比下降35%,企业满意度达94%。

四是优化法律服务,精准护航企业发展。聚焦营商环境营造浓厚氛围,出台提升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十项措施,部署专题普法,开展“百场法治大宣讲 服务大局普法行”“万所联万会”等活动达3.5万余场次。聚焦企业需求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活动,组织670余个律师团队、3800余名律师走访企业1.7万余家,出具法律意见书8万余份,排查风险3万余项。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的职能优势,全省仲裁机构受理案件1.1万件,标的额达43.75亿元。加强涉外法治保障,在甘肃(兰州)国际陆港设立工作站,指导敦煌国际仲裁院为中欧班列提供相关仲裁服务保障,其仲裁结果受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72个缔约国的承认和执行,为我省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后盾。

下一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持续以更高标准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努力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篇章贡献积极力量。

记者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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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人民法院积极为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服务,助力企业“重新启程”。请问甘肃法院在助力完善信用修复体系方面有哪些举措成效?

张泽武:

甘肃法院始终倡导审慎谦抑的执行理念,积极与政府部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协同联动,着力构建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全省法院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97万余人次,完成信用修复3.3万余人次。近三年全省法院纳入失信名单数量持续下降,信用修复力度不断加大,有力彰显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显著成效。

一是规范措施适用。全省各级法院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从适用对象、纳入标准、纳入程序、失信信息的记载和公布、救济程序等方面,规范纳入失信名单办理流程,把控纳失限消关口,避免滥用信用惩戒措施。

二是推动精准惩戒。对个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对待,对不同种类、不同程度的失信行为在惩戒时限、惩戒范围方面进行细分,采取不同措施,避免将存在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情形,但无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把信用惩戒聚焦到少数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上来,使惩戒措施更加科学精准、更加符合比例原则、更具适当性和可预期性。在依法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的影响。

三是鼓励主动纠错。积极适用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和信用修复措施,促推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省法院进一步规范依法及时修复失信被执行人信用工作,将其纳入全省法院为群众办10件实事行动;定西、平凉、天水、金昌等地法院分别出台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与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同时,各级法院利用法院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用修复公告,积极为失信经营主体打开救济渠道,设立“缓冲带”,鼓励失信主体主动整改纠错;对已依法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屏蔽失信信息,助力经营主体重新投入市场经营,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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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报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中,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了助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各类专项行动,请介绍一下这些专项行动的内容?

柳小惠:

近年来,省检察院党组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以专项行动为切口,助推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我们开展“攻坚突破”年专项行动,立足检察职能提出“五大任务”12项工作举措,为企业安心发展“稳基础”;我们开展“提质增效”年专项行动,细化24项举措,推动“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为企业放心经营“强支撑”;我们开展“全面提升”年专项行动,优化16项举措,聚焦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提升检察履职效能,为企业健康发展“提实效”;我们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聚焦企业发展堵点难点,收集问题线索,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纾困解难“注动力”;我们联合省工商联开展“检联商会”活动,联系商会200家,通过实地走访主动联系企业、成立检察联络点主动服务企业、送法进商会主动保障企业等举措,为企业放心投资“优服务”;我们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着力解决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为企业稳定预期“增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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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协商报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12月17日李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自2026年2月1日起执行。司法部于10月23日发布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请问省司法厅在贯彻《条例》和《准则》方面,对于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马宝明:

国务院近期公布的《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旨在通过强化对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的管理,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投资信心,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营商环境。司法部发布的《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明确提出“十个严格”、“二十六个严禁”的要求,旨在通过规范执法行为,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提升企业和群众对行政执法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切实保护经营主体权益,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条例》从制度层面建立监督机制,《准则》从行为层面规范执法活动,两者相互支撑、协同发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准则》为契机,纵深推进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通过以下具体举措,切实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近期,我们将通过甘肃省司法厅“三微一端”和《甘肃法治报》等媒介,对《条例》和《准则》进行全方位宣传和解读。同时指导协调全省各级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和执法单位,全面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确保每一名监督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在全省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学习舆论氛围。同时,将《条例》和《准则》纳入2026年全省各级行政执法培训重点课程,通过专题解读、案例研讨、实操演练等形式,确保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熟练掌握核心要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与监督质效。

二是加快省级层面制度衔接适配。紧紧围绕《条例》相关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修订我省相关立法,制定我省涉企行政检查相关的制度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进行政检查减量增效,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从而形成省级配套制度与上位法上下贯通、同频共振、无缝衔接、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同时还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和管理,防止执法任性、小过重罚、畸轻畸重等执法不规范行为,更好保护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我们将结合《条例》和《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把落实《准则》“十个严格”、“二十六个严禁”的执行情况,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抓手,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条例》的明确规定,针对不同情形通过制发督办函、监督意见书或者监督决定书等方式予以督促纠正,并强化结果运用,将行政执法监督结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同时,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制度的落实,深化“陇上e企查”系统应用,有效实现“事前赋码、事中扫码、事后评价”全流程监管,全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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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明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请问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全省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打算?

柳小惠: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明确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专门强调“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依法保障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统筹“四大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新质生产力发展司法保障。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提升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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