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省委政法委公布评选出2025年甘肃省政法系统10名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学丽获此殊荣。
张学丽,现任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长期从事家事审判工作,2023年10月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先后从事民事、刑事审判二十一年,办理案件800余件,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和“优秀法官”,2012年被授予“白银市十佳政法干警”,2019年被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2021年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202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等光荣称号,2025年获评“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荣立人民法院三等功3次。所在的刑一庭在2022年4月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集体。
我叫张学丽,自2004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已在一线审判岗位走过二十一年。这些年来,我始终怀着对法律的敬仰、对职责的敬畏,踏踏实实办理每一起案件,法院于我而言,不仅是工作的单位,更是践行初心的地方;案件不仅是待办的事务,更是关乎他人人生、必须慎重对待的托付。

2007年我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六年,办理民事案件300余件,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同时,还争取案件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2010年审理的“原告狄某某诉被告靖远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原告在19年前因公受伤造成终身残疾,与被告达成一次性赔偿,再次起诉衍生出很多法律问题,包括诉讼时效、“一事不再理”等。作为案件主办人,我多次到被告公司沟通,辨法析理,最终圆满调解,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该案获“2010年度全省法院十大案件”,并在《西部商报》、甘肃电视台广为报道。
自2013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面对专业上的新挑战,我始终全身心投入,坚持在办案中学习、在思考中钻研,妥善办理了一批疑难复杂、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在审理吴某某等31人集资诈骗、洗钱等罪一案的过程中,针对下游参与洗钱人员的罚金如何判处存在法律适用空白,为此,我持续跟进行业技术动态与监管政策,广泛查阅国内外判例和学术观点,多次组织召开论证会专题研讨,最终凝聚成一份30多页近2万字的判决书,该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征集,成为修订洗钱罪司法解释的参考案例,也为审结后续类案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我在承担刑事审判工作的同时,也负责扫黑办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深感责任重大,我始终提醒自己要保持清醒的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投入工作。白天多数时间用于开庭和处理专项斗争中的日常事务,晚上则继续查阅案卷、准备庭审提纲、撰写裁判文书。三年间,经手撰写的各类汇报材料累计有三百余份,2019年审理的顾某某等9人恶势力团伙案,案卷多达六十余本,在确保程序公正、证据扎实的前提下,我与合议庭同事抓紧时间、协同推进,从阅卷、开庭到宣判,仅共用二十天审结,依法实现了从严从快打击,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我始终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持续的钻研积累促进提高办理复杂案件的能力。围绕审判实务中的重点难点,我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完成涉及产品质量纠纷、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与帮教等方面的调研报告10余篇,其中,《产品质量纠纷案件调研报告》有幸获评全省法院调研成果优秀奖。参与汇总编选了全市法院财产刑执行、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共12篇,相关工作得到了市扫黑办及省法院的认可与指导。2024年4月以来,我受组织安排担任法答网答疑专家,迄今参与法律答疑40余件。同年5月,我牵头申报并完成省级重点课题1项并被省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及省科协鉴定为良好等次。
作为一名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我深知手中法槌的重量,刑事审判无小案,每一起案件都关乎一个人的人生、一个家庭的命运,乃至公众对正义的信仰。因此,我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细致审查每份证据,反复推敲法律适用,在罪与非罪、重刑与轻刑之间审慎权衡,通过每一次严谨的庭审、每一份缜密的判决,传递法律的尺度与温度,守护社会的底线与良知。我将继续以敬畏之心对待手中的审判权,以专业与担当履行刑事法官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