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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 | “法官,你要给我做主,让另外几个儿子也给我养老!”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杨书培|通讯员:黄建国 发布时间: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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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的一天,甘肃省镇原县屯字镇某村,院子里一位鬓发斑白的老太太,坐在靠椅上紧紧地拽着法官李聪聪的手,像是遇见了主心骨,言语间满是倾诉欲。

  “我摔伤了,眼睛也看不见,主要靠小儿子一人照料。”老太太浑浊的瞳孔直直地望向一处。

  “法官,你要给我做主,让另外几个儿子也给我养老!”

  ……

  老太太絮絮叨叨地述说着自己的窘境。

  “老人家,你不要着急。都说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等调查清楚情况后,一定把你的养老问题处理好。”李聪聪也握住老人家的手,好言安抚道。

  李聪聪是镇原县人民法院屯字人民法庭的员额法官。此刻坐在老太太另一旁的法官助理刘华正低头奋笔疾书,一字一句记录下老人家“诉苦”的内容。

  

哪有子女不赡养老人的道理?

  老太太姓王,今年96岁。2024年夏初,王老太不慎从自家院子台阶处跌倒摔伤,导致视觉神经附近的血管淤堵,双目失明。

  养病期间,尽管有小儿子刘某庚寻医问药悉心照料,女儿刘某丙也从外地赶来侍奉左右,但其他几个儿子却很少过问,这让王老太很是不满。

  为了公平起见,王老太一纸诉状,把除了小儿子之外的六个子女诉至镇原法院,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

  收到案子后,李聪聪反复研读诉状,心里充满了说不出的滋味。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哪有子女不赡养老人的道理?

  法官认为赡养纠纷类案件,不是单纯的赡养问题,其中可能还有复杂的家庭纠葛。受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影响,判决可能会使子女对父母的怨恨或者误会进一步加深,且判决只是程序性解决赡养问题,难以实质性做到案结事了,甚至可能会激化矛盾。赡养纠纷的发生是家庭矛盾长时间积累未妥善解决的后果。

  “剪不断理还乱,调解才是更符合双方当事人实际需求的方式。为化解矛盾,消除对立、修复亲情,需要我们法官前期做的准备工作很多,不仅考验耐心和爱心,更考验能力和智慧。”

  考虑到王老太年事已高出行不便,其子女忙于农事等,李聪聪前后四次进村了解情况,分别跟王老太本人及她的女儿、三儿子、小儿子和村干部等沟通,逐渐梳理出问题所在。

  “专门去深入了解老人家和子女过往生活情况,这是办理赡养纠纷案件所需的基础工作。不能先入为主,客观调查才能找到症结所在,才能选择合理方案。”李聪聪这样说道。

  法官经深入调查得知,王老太与丈夫刘某育有六子一女。早年间,因为诸多家庭纠葛,母子间渐生罅隙,几个儿子之间也异常生分。

  多年来老两口一直由小儿子刘某庚照料。直到十年前丈夫刘某去世,王老太继续由小儿子赡养。近年来,老太太身体每况愈下,尤其是摔伤后,双目失明,需专人贴身护理。小儿子刘某庚分身乏术,独力难支,女儿刘某丙这才专程回来帮忙照顾。

  

关系再差,也不是不赡养父母的理由

  不刨开症结,难以解纷。

  “我妈也不省心,脾气大、性子强,遇事爱说叨训斥我哥我弟,时间久了,他们就不愿过来了。”王老太的女儿刘某丙向法官道出隐情。

  法官了解到,王老太的儿子们成家后都分家另过,女儿出嫁后也随夫家去了外地。子女各奔东西,只有最小的儿子刘某庚与王老太共同生活。子女间彼此虽无大矛盾,却透着拧巴与疏离,逢年过节也很少团聚,子女们就赡养问题更是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据了解,大儿子刘某甲78岁,每月退休金1000多元,他的妻子患病在床,自己老寒腿痉挛严重,行动不便。

  老二刘某乙的妻子去世30多年了,独自抚养子女成人。75岁的他在年初的雪天不慎跌倒导致肋骨骨折住院。自己无固定经济来源,曾抱怨老妈没帮过自己。

  唯一的女儿刘某丙也74岁了,常居外地,听到老人摔倒,很快赶回来伺候老人。

  67岁的三儿子刘某丁,从小被过继给他人,他的妻子常年患病无法劳动,离异的儿子还留了孙子在家需要接送上学。骨瘦如柴的他不得已在村里做小工挣点零花钱补贴家用。

  四儿子刘某戊,精神残疾人,他的妻子年轻时带着孩子离开了他,平时由王老太的小儿子刘某庚接济照顾。

  五儿子刘某己60岁了,花甲之年的他还在外地打工,儿子还未婚。

  幺子刘某庚现已57岁,在家种地,偶尔干些零活,他的妻子因婆媳矛盾不得已外出务工,儿子也未婚,家庭经济一般。

  梳理完王老太一大家子的现况,才知“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这句话的真切,法官也随之陷入沉思。

  子女年龄再大,关系再差,也不是拒绝赡养父母的理由啊!

  法官认为,你养我小,我养你老,“孝”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尽管赡养案件有明确的法律条款可以遵循,但一判了之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王老太的赡养问题,还会加深母子之间的隔阂。

  那么,王老太与子女之间的亲情裂隙又该如何弥补呢?

  经过前期充分调查,法官确认了纠纷调解的现存基础:“看得出老人家爱热闹、但也爱训斥子女,渐渐和子女疏远了。子女和亲友很少来探望她,老人家备感孤独,希望儿女能在意她;另一方面,几个子女间虽有矛盾,但不至于视若仇雠。多数矛盾还是因老人而起,如果尽力而为,有调解的可能。”

  

“都说自己有难处,能有老人难吗?”

  因老太太的大儿子刘某甲等人不在村里,李聪聪通知相关当事人到法院调解。几天后,该案如期开庭。

  庭审中,几个被告表示,五年前,几个儿子商量王老太养老问题时,就有人提出让老人去镇里的养老院。但老人不愿意去,且养老院费用高,每月2800元无人支付,就此作罢。

  原本还有人提议,商量给老人生活费。但有的儿子可以主动给付,有的却因经济不宽裕并未支付。至于老人到底由谁养老送终,也没定下来。

  为修复亲情,化解矛盾,李聪聪以消除当事人心结为突破口,认真倾听原、被告诉求和意见,耐心阐明案件的法律关系,告知他们:

  民法典总则编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官还一并告知不履行赡养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见几个被告一副无奈又委屈的神情,法官说道:

  “都说自己有难处,能有老人难吗?在那个缺吃少穿的年代,老人把你们几个人从那么小一点点拉扯大,已经很不容易了。”

  “你们也都上年纪了,也为人父为人母了。老太太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怎么也要给自己子女做个榜样,对吧?”

  ……

  法官的一番话语,温和却铿锵有力。

  王老太的几个儿子不再说话,露出羞愧的神色。

  庄严的法庭,一时间非常安静。

  看得出来,法庭上的子女们其实都明白,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但就是心里的坎过不去,这是调解方案的第一个重点。要让他们在思想上认识到,赡养老人无论是国法天理和人伦道义都是需要去遵守、去践行、去传承的。要让他们明白各自所谓的“难”,比起母亲的“难”算不了什么;其次要让他们当面说出在赡养老人问题上各自内心最真实的想法、面临的切实困难,消除隔阂,寻求共识;最后再将老人家的精神需要解决好。

  最终,法官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按照甘肃省农村人口平均消费支出,由王老太的子女们平摊赡养费,并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一点补贴给照顾老人的小儿子。

  “就按法官说的,在原有生活费的基础上,再多少增加一些。老人如有重大疾病,医保报销后再按人头分摊。”老大刘某甲率先开口。

  “养老人是应该的,但我们都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老人还是住在老幺那里好……”老二刘某乙紧跟着发言。

  庭审当天,王老太女儿刘某丙因需照顾母亲无法离身,通过电话告知法官:“哥哥弟弟们怎么出赡养费用,我听大家的意见!”

  见大哥刘某甲、二哥刘某乙和三姐刘某丙相继表明本意,其他几个弟弟们也一致表示赞同。

  考虑到王老太还有高龄补贴和养老金,刘某甲等人最终商定:每人每年给付生活费1300元,由小儿子刘某庚负责照料王老太日常生活。

  虽然老人的赡养费调解协议达成了,但李聪聪的心情并未就此轻松。回想起王老太茕茕孑立的羸弱身影,还有小儿子说的心里话:“咱妈年纪大了,不知道哪天睡着就醒不来了,这次妈摔倒,我一个人守了几夜,这些年我一个人担惊受怕,没人能给我分担些。”法官意识到,王老太需要的不只是金钱,更需要的是精神上和心理上的慰藉,需要儿女在乎她;至于小儿子刘某庚,也需要来自兄长们精神上的助力。

  “对了,除了给钱,你们务必要给老人勤打电话,要力所能及地多回家看望老人。另外,还要多关心小弟,帮他分担一些压力,多帮衬他,帮他解决家里的困难。”刘某甲等人欲离开时,李聪聪一再向他们叮嘱道。

  老大刘某甲重重地点了点头,率先表态道:“嗯,好的,法官放心好了,我尽量做到。”

  刘某乙等人见状,也在一旁不断点头称是。心结解了,再大的难处,也能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