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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法院执行案例获奖

来源:省法院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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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2023年全国法院优秀执行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甘肃法院1篇执行案例荣获执行实施类优秀案例三等奖。

 

执行实施类优秀案例 

三等奖

 

拒执罪预告书助推租赁商铺强制腾退案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樊江强 武娟

 

天水恒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明某黎执行实施案 

——先礼后兵发“惩戒警告” 刚柔并济破“执行难题”

 

基本案情

 

天水恒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明某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二审判决生效后,明某黎拒不履行,天水恒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遂向麦积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麦积区法院向明某黎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通知其在30日内腾退案涉房屋并给付执行款。后麦积区法院张贴腾房公告,责令明某黎在限定期限内主动腾退房屋,但明某黎拒不配合执行。为提高执行威慑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麦积区法院创新执行手段,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法律规定和违反后果以《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的形式送达明某黎,向其发出“惩戒警告”,告知其拒不腾退房屋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如其在限定期限内不腾退案涉房屋,麦积区法院会依法将其涉嫌拒执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在《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的压力下,明某黎将已腾空的房屋主动移交给天水恒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将折抵后的房屋占用费、物业费全部给付,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中,明某黎因法律意识淡薄对抗法院执行,拒不腾退房屋,该案如采用罚款、拘留等传统的强制腾退手段执行,不仅涉及腾退房屋内物品清查、搬运、保管等后续行为,极易引发新的争议,还可能会引发明某黎更加过激的对抗行为。如直接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又可能使明某黎身陷牢狱,影响家庭及社会安定。为了深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展示法院执行的力度,也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执行的温度,传递司法人文关怀,麦积区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执行手段,向被执行人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将涉嫌拒执犯罪的后果以预告书的形式告知明某黎,督促其主动履行腾退义务,尽量减少惩戒措施的运用,切实实现了案件执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