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群众心中“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好法官,是孩子们心中的法官妈妈,也是燃烧自己,温暖他人的甘肃省道德模范。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贺玲玲从事法律工作28年来,始终秉持“勤勉、担当、务实、为民、清廉”的态度,恪尽法官职责,忠诚敬业、公正执法,以实际行动展现勤勉奉献女法官的优秀品质和时代风采。今年4月25日,她获得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章。
公正司法的坚守者
“干就要干到最好!”这是贺玲玲步入工作岗位的那一刻对自己提出的要求。
她曾在检察院工作多年,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调入省法院后,主要从事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作为一名法官,她细致严谨,在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上狠下功夫,不放过蛛丝马迹,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严格公正司法。
贺玲玲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资料图)
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期间,她致力于创新少年审判方法,推行心理疏导机制,用爱心、诚信善待每一个当事人。她在办理刘某等三人抢劫案中,创新推行了多种特色审判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案件被评为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4月,贺玲玲从少年法庭调整到刑庭,开始了包括死刑在内的重大刑事案件的审判,责任更大,担子更重。她苦心钻研死刑案件的办理,并很快进入角色,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去年年底,她同时办理了三起死刑案件,几十本卷宗,上百张光盘,一字不落,一幕不漏。她每天加班到深夜,直到庭审结束,上百页的审理报告及判决书即刻出炉,事实证据、辨法析理、法律适用、定罪量刑,格式规范、条理清晰,罪与刑昭然纸上,使得案件公正高效判决。
失足少年的挽救者
无论是在检察岗位还是审判岗位,贺玲玲一直从事着与未成年刑事犯罪有关的工作。多年来,她办理的每一起未成年人案件,都对失足少年都尽心尽力去挽救。
“很多被告人并非天生的‘坏小孩’,而是家庭、社会等多重因素,把懵懵懂懂的他们推到了犯罪边缘,他们需要倾注更多的关爱,让他们回归正途,修复受损的亲情和社会关系。”贺玲玲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工作中,她融入自己的细腻与爱心,和失足少年交心,教他们学法,为他们指明今后的人生道路,以真情感化达到法治教育的目的。
“通过多沟通、多引导,能够避免未成年人受到‘二次伤害’,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贺玲玲感慨道。在她的关心帮教下,一个个曾经对生活失去希望的孩子,找回了自信,找准了人生的坐标,回归正途。2020年,她被评为“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
普法教育的践行者
长期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贺玲玲深刻地意识到,普法教育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根本。她经常走出审判法庭,走上三尺讲台,把法治理念播撒到孩子和父母心中,引导青少年从小学法、知法和守法。
贺玲玲给孩子们讲解宪法知识。(资料图片)
她先后兼任10余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担任甘肃省普法宣讲团成员和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宣讲团成员,在全省100余所学校开展法治宣教200余场次,组织模拟法庭30余场次,受众人数超过30万人次。
多年来,贺玲玲经常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让学生自己扮演法官、律师、检察官等角色。“法治讲座多了,总会有枯燥乏味的感觉,模拟法庭可以让他们更加真实和近距离地感受法律。”她每次组织开展的模拟法庭活动都深受师生们的好评。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贺玲玲常说,普法教育要切实从孩子们抓起,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2年,她被中国关工委、中央政法委等五部委联合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