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新要求,破解环境司法实践难题,推动林区法院生态环境司法高质量发展,4月17日,林区中院举办2026年第一期“林法讲堂”暨《生态环境法典》颁行后环境司法挑战与应对研讨会,林区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参会。

本期讲堂聚焦法典精神解读与实践指引,特邀福州大学郭武教授、兰州理工大学常丽霞教授专题授课。郭武教授以“《生态环境法典》开启美丽中国建设法治新篇”为主题,系统梳理法典立法背景、指导思想、篇章结构与核心亮点,结合甘肃地理位置、生态要素、能源开发等实际,深入分析法典新规对甘肃的影响,并指出环境司法专门化“甘肃模式”再出发的方向和路径。常丽霞教授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法理逻辑与路径选择”,结合制度困境与目标引领,阐释法典编纂必要性,点明“适度法典化”的中国路径,为干警精准理解法典编纂逻辑提供学术指引。

当日下午,专题研讨会如期举行。兰州大学俞树毅、杨雅妮教授,福州大学郭武教授,兰州理工大学常丽霞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曹炜副教授,甘肃政法大学李小强副教授,省法院环资庭周雷庭长等专家受邀参会,林区两级法院相关负责同志、业务骨干及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干警参会交流。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立法进入系统集成的法典时代,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法治根基,也对环境司法专业化提出更高要求。林区法院作为全省生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肩负着以高水平司法守护陇原绿水青山、服务美丽甘肃建设的重要使命,必须全面把握法典精神,精准落实法典新要求,探索环境司法新路径,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质效。
在专题研讨环节,受邀参会的专家学者立足生态环境法典颁行的重大意义,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前沿法学理论与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立法、执法、司法重点难点问题和发展方向。在交流研讨环节,与会专家针对干警提出的专业化审判机制的建设以及“碳汇认购”应用场景的拓展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帮助干警进一步拓展了办理疑难复杂环境资源案件的思路。
此次研讨会搭建了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的交流平台,推动了环境司法理论与实务双向互动,为林区法院在法典框架下提升司法专业化水平、创新工作机制注入了新动能。下一步,林区法院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强化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常态化合作,推动环境司法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的良性互动,不断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质效,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