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凉市庄浪县法院法官对信用修复企业进行回访。
记者从省法院获悉,平凉市庄浪县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建和完善“执行预警”机制,探索实施预查封、预处置、预失信、预限高、预拘留、预罚款、预执行等措施,推动执行工作从“被动惩戒”向“主动预警”转型。自2025年11月11日机制实施以来,高效化解案件172起,其中23起案件通过预执行模式实现“10天内办结”,部分涉企案件达成“当日立案、当日履约”,执行完毕率环比提升约6.3%。
据介绍,“执行预警”机制以“刚柔并济、源头治理”为原则,针对不同场景靶向发力:对蓄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启动预拘留程序,发布《预拘留公告》并给予7日履行缓冲期,倒逼其主动履行义务;对存在失信、高消费风险的被执行人,推行“预失信+预限高”预警模式,发布《预限制高消费、预纳入失信名单公告》,形成“信用约束箭在弦上”的高压态势;对已申请执行但尚未录入执行系统的案件,筛选有履行意愿、具备协商基础的对象,提前发出《预执行通知书》,搭建沟通平台引导制定合理履行计划,从源头减少执行障碍。
机制实施过程中,成效初步显现。某农业科技公司因拖欠合作方的工程款迟迟未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第一时间发布《预限制高消费、预纳入失信名单公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看到后主动联系法院,表明还款存在的实际困难。考虑到本地气候对菌菇大棚取暖的刚需,法院采取“放水养鱼”柔性执行策略,通过多方协商,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为某农业科技公司延长了还款期限,对生产经营给予了充分保障。最终,公司在保障生产的前提下,足额履行了工程款,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