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省法院、省民政厅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省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何莉,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苟保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省法院、省民政厅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既是对府院联动机制的深化落实,也标志着院、厅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全面建立和实质化运行。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建立撤销错误婚姻登记行政行为办理机制的议题,推动有效解决错误婚姻登记纠正难的历史遗留问题,依法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讨论通过了关于社会组织注销后在债权债务方面所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的议题,有效填补了社会组织退出环节的监管空白,防范化解相关民事纠纷与社会风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讨论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工作机制的议题,推动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双重保障体系,实现救助资源的精准投放,彰显司法温度与民生关怀;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执行案件中的信息共享的议题,打破部门数据壁垒,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何莉指出,下一步,各级法院和民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民生福祉凝聚法治合力、聚焦难题破解深化联动共治、聚焦推动落实强化机制保障,持续做好交流会商的“后半篇文章”,把好的经验和案(事)例固化下来,共同推动工作交流会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民生领域的权益保障更加有力、服务供给更加优质。
苟保平表示,民政部门与各级法院要凝聚共识,建立有助于推动行政与司法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协作机制;要聚焦机制落实,通过提高会商质量、推进信息共享、加强复杂问题共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深化合作质效,在协作范围上再拓展、协作方式上再创新、成果转化上再推进,共同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法院、省民政厅分管领导及院、厅相关部门(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