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7月以来,甘肃省镇原县人民法院以执前督促与失信惩戒为抓手,探索建立“预失信、预查封、预处置、预拘留”四项预强制执行机制,以“警示﹢缓冲”双轨模式促进执行自动履行率提升。
镇原法院严格区分失信与丧失履行能力情形,对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拒不申报、虚假申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申报财产等行为的失信被执行人设定“缓冲区”、划定“红线”、指明“出路”,在法律刚性与人文柔性之间寻找利益平衡点,督促被执行人限期履行。自该机制实施以来,发布预拘留公告11期66人次,纳入预失信人员7人次,预处置财产6187万元,预查封车辆、房产41台(处),累计执结各类案件195件,执行到位金额932.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