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办公电话号码的函
因工作需要,自2023年4月3日起,关于全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官暨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省法院公示电话号码调整为0931-2839105、2839103(传真)。造成不便之处,望谅解。
特此函告
http://www.chinagscourt.gov.cn/Show/81374?ShowNoAudit=1
全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官暨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